【2019入九】2019年香港七一衝突 |年度公屋入息和資產限額 |附表2019 |
風水玄學

【2019入九】2019年香港七一衝突 |年度公屋入息和資產限額 |附表2019 |

【大紀元2019年02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梁珍香港報導)邁入2019年己亥豬年,中國「逢九必亂」説法甚囂塵上,不僅民間熱議,多家媒體警告,中國2019年考驗多、挑戰高,中共局維,請來風水師預測局勢,指點迷津。

中國古人相信,金、木、水、火、土五行構成整個宇宙,五行之間相生相剋,,支配宇宙萬事萬物。

而五行相生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剋次序為:木剋土,土剋水,水剋火,火剋金,金剋木。

「己亥年」五行上稱為「土豬年」。

香港風水命理師盧恆(Raymond Lo)稱,從五行來説,十個天干一循環,逢九字年是己土,己土是陰土稱田園土,去年2018年是陽土,稱泰山土。

兩年而言,去年多變、壓力大、天災人禍多,今年是表面上,但暗湧頻發。

「土坐在水上面,所以這個土。

表面上是和平一點,但內裡有很多鬥爭。

」另外,有土災難,有地震或海嘯。

至於「逢九必亂」説,他認為己土即陰土,和地球有關,而中國又名中心之國,即地球中間,所以可能因此變動大。

盧恆立認為,火年人們信心、開心、股市會升,水年則經濟向下,比如2008年水年,當年爆發金融風暴。

從五行,20082013年是水循環,所以經濟轉差,20132017是火循環,所以股市「升到七彩」,但2018年立春後開始波動,有起伏。

邁入2019年2021年,盧恆立稱,未來三年是水年,故全球經濟轉強階段告終,「經濟開始步入衰退」。

從年份外,月份五行。

他指,今年上半年春夏季火,預測經濟基調,但一到立秋後,火沒有了,「所以下半年要小心」。

近期天氣,不僅香港過年期間創下史上氣温,全球多個地方寒流襲擊下暴雪。

盧恆立認為,這是因為己亥年第一個月叫丙寅月,屬火,是六十對甲子之中,月,故股市、樓市不用擔心會大跌。

中美貿易戰陰霾籠罩,盧恆立認為,豬年暗湧頻發這點,貿易戰預計會打戰。

雖然美國總統川普(特朗普)説和習平是老友,「但內裡有鬥爭」,盧恆立預測即舉行「習特會」,達成和解,「中國肯定要退讓,退讓多少説,所以是,因為逢九,蛇(習近平生肖)和豬沖。

」從八字,盧恆立稱川普(特朗普)火狗年出生,五行屬土,故地產起家。

2016年選舉年是猴年,屬金,11月選舉月是豬月,「撞金撞水是,故他選舉」。

但2018年狗年犯太歲,是一年,「很,有人和他爭,有敵人」,但未來三年走,「強土喜歡金、水,未來三年均是水年,是2020年是金水年,運勢。

」故他預測川普(特朗普)2020年機會任。

但習近平屬蛇。

盧恆立認為,蛇和豬沖歲,未來衝擊大、挑戰大,「沖歲那一年奔波,多變化。

」盧恆立稱,今年水旺,土行業,因為「土剋水財」,故他看好樓市、保險以及高科技行業,因為屬土行業。

問到華間諜事件和孟晚舟風波,他指,華為屬通訊行業,需火補足。

華副董事孟晚舟和其父華創辦人任正非八字,缺火。

故2013年2018年火循環時,華生意,但2019年起轉為水年,故華未來時運差,而孟晚舟身體會出現問題,「甲狀腺、血壓有問題,説是火問題。

」去年2018年多位名人逝世,有雜誌統計稱大多數屬於癌症。

盧恆立擅長五行人身體疾病。

他稱,去年因為戊戌狗年,上下是土,土有醜戌未三刑,「所以如果你八字裡有狗、有牛、有羊三個同時出現,叫做三刑,即細胞」。

而癌症屬土,故癌症死亡案例多。

今年五行欠火,精神欠佳、脾胃,導致能量,有糖尿病,故需要補充火成分,是冬天出生人要多吃補品,補氣補血。

他表示,今年運勢生肖是虎、兔和羊,他建議生肖屬豬和屬蛇人,配戴一個虎形項墜消災解厄。

香港七一衝突[6]發生於2019年7月1日(香港行政區成立紀念日)2日。

7月1日凌晨起,羣眾於金鐘、添馬與灣仔一帶集會,旨在要求釋放被捕示威者與阻止香港行政區成立二十二週年升旗典禮舉行,以示非民選政府認受。

示威者計劃佔領金紫荊廣場,與阻止他們前往警察發生衝突。

下午有示威者金紫荊廣場下半旗致哀。

部分示威者後衝擊會,一度與警方發生衝突,後於夜晚近九時進入大樓。

會首次佔領三時,示威者塗黑區徽,展示黑洋紫荊旗及香港旗,以示議會反映民意,並宣讀《香港人抗爭宣言》[7],要求2020年普選會,願香港為民主、、公義添亡魂[8]。

7月2日近子夜時分,大部分會內示威者撤去,警方施放多枚催淚彈驅散會外一帶聚集人羣[9]。

2019年,香港行政區政府提交香港會審議一法律草案,中國大陸、澳門和台灣司法管轄區移交嫌疑人和進行法律協助。

此提案源於潘曉穎命案,現時香港法律無法台灣移交疑犯,同時特區政府宣稱原有逃犯移交條例包括中國大陸及澳門是“法律缺陷及漏洞”。

草案提出,招致社會各方質疑和關切香港作為獨立司法管轄區獨立性或遭削弱。

香港逃犯條例草案提出以來,6月9日、6月12日、6月16日及6月21日多次出現大規模逃犯條例遊行集會抗議。

2019年7月1日是香港行政區成立二十二週年紀念日,值香港特區政府宣佈“”修訂《逃犯條例》第16日,但民陣提出五大要求得到滿足:議事規則撤回修訂逃犯條例、檢控示威者、追究警方開槍責任、撤回宣稱示威行動暴動,以及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下台,因此反修例示威者繼續遊行示威和抗議。

香港特區成立紀念日二十二週年7月1日升旗儀式預定灣仔金紫荊廣場舉行。

2019年6月29日起,警察封鎖灣仔,是會展一帶,政府下令6月30日之“優質寵物用品展”、“香港狗會比賽”及“香港家居博覽”取消,令三日會期變為兩日,未能出售貨品要留待7月2日處理,有展商“多謝林鄭”,有展商表示收入減少4成[10][11][12]。

6月30日晚間起有數百名反修例示威者鄰近金鐘會樓外集會,並於7月1日凌晨4雜物堵塞部分灣仔交通,阻止轎車前往廣場。

[6]
凌晨近3時,有示威者降下會綜合大樓示威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並升上“黑洋紫荊旗”,而香港特區區旗下半旗。

示威者表示此舉象徵香港行政區政府施政黑暗,及悼念梁凌傑3位反送中人士[13]。

早上4,示威者雜物封鎖添馬公園外龍和道一段道路,及後推進龍和道及龍合道交界,直至5時,佔領路段延伸龍和道龍景街交界近會展附近。

警察三度廣播,警告示威者進入警方行動封鎖區,要求示威者,並有手持盾軍裝警員龍和道向示威者方向推進。

[14]
早上6時,大量市民抵達金鐘及灣仔一帶聚集,警方於一帶戒備。

及後,有示威者衝出龍和道、添美道和夏愨道,鐵馬和雜物佔據及堵塞相關道路,雙方一度爆發衝突。

早上7時半多,警方多次展示紅旗並示威者噴發胡椒噴霧,部分示威者戴上眼罩抵擋[15]。

示威者宣佈停升旗悼念義士儀式。

雖然升旗時沒有下雨,政府表示天雨關係,嘉賓會展透過電視屏幕觀看七一升旗。

主要官員乘船到會展。

[84]
警方後11月28日拘捕已有法庭通緝令範俊文,30日押解東區裁判法院,進入或逗留會議廳範圍罪及一項暴動罪應訊。

是輪衝突造成2名示威者和警察受傷。

[16]。

下午,示威者金紫荊廣場升起黑洋紫荊旗,並將區旗下半旗。

[17]
數十名示威者7月1日下午1時半於會添美道入口手持鐵枝和垃圾回收鐵籠車多度撞向會綜合大樓落地玻璃,大樓落地玻璃碎裂[18]。

約百名手持盾牌警員會樓內戒備,並舉出紅旗警告,要求示威者停止衝擊,否則使用武力。

數分鐘後,防暴警員透過鐵閘示威者噴胡椒水劑,示威者雨傘阻擋。

多名民主派議員呼籲示威者停止衝擊大樓及[19]。

毛孟靜哭説:“暴動罪十年,想值不值得,想下媽媽先”,示威者張超雄説:“200萬人出來遊行沒用,就算300萬人會有用,你告訴我,如何做有用”[20]。

會議員林卓廷一度跪求示威者停止衝撞,但無法勸阻示威者衝破會玻璃大門,梁耀忠推走,示威者指梁耀忠沒有做好選舉主持,令梁君彥有時間放棄英國國籍而當上會主席[21]。

有示威者警方噴灑不明粉末,造成15名警員送醫院。

警方原稱示威者撒石灰粉,消防處晚上發稿表示白色粉末為第四類危險品苯二胺[22](染髮劑一種成分)。

其後會玻璃示威者鐵籠車撞破,不過未完全掉下。

下午3點55分,有大量參與七遊行羣眾離隊來到會支援[24]。

直至下午5時,示威者撞破會多個入口玻璃,但警察駐守內,示威者未有進入會大樓。

下午5時20分左右,公眾入口突然出現火光和煙霧,懷疑是示威者投擲[25]。

傍晚6時,會秘書處發出創立以來首次紅色警示,指引,會所有使用者需要馬上撤離。

6時30分,示威者多次鐵籠車衝破會玻璃門第一道防線,並撞開警方立會第二道防線大門,警方議員入口處舉紅旗[26],警告示威者進入會話會馬上被捕。

8點半左右,有示威者破壞電箱,造成會大樓部分電燈熄滅。

8時50分,會鐵閘範圍突然冒煙,警方懷疑閘外示威者放煙,會樓內警員後退[27]。

晚上8時55分,示威者鐵枝撬卷閘衝後衝入會綜合大樓,大批防暴警察突然全部離開。

其後大量示威者開始運送物資入會地下,並鐵枝物品粉碎會大樓玻璃、嘗試粉碎會立字標誌,以及安檢儀器和牆壁上噴上“公安”、“黑警”、“林奠”、“殺人政權 這不是我政府”字眼。

夜晚9時21分,示威者前往一樓會會議廳,並鐵籠車撞開門口進入會議廳,示威者開始拆除樓牆身佈置,鐵錘擊碎投影機,砸碎玻璃幕牆。

會主席梁君彥和前主席範徐麗泰畫像頭部示威者噴黑,然後硬物撞擊畫像使其跌下,使用雨傘、投擲石頭及踐踏方式加以粉碎會議廳外梁君彥和範徐麗泰畫像。

原梁範兩人畫像位置噴上黑字“奠”字。

而前主席曾鈺成肖像則未有塗,示威者帶夏愨道[28]。

其餘兩位立法局主席包括黃宏發及施偉賢肖像沒有損毀。

示威者於會議廳內四處噴漆寫上訴求,包括會主席椅背噴黑“釋放義士”字眼;而牆上香港區徽噴黑,留下“香港行政區”字句,並主席台上掛上英屬香港旗,豎起“沒有暴徒只有暴政!”“萬劫復 退無可退!!!”以及“三個生命 死於暴政”橫額,主席台《基本法》撕毀。

而牆上寫上“血債血債”、“取消功能組別”、“釋放義士”、“反送中”訴求,大部分建制派議員(例如何君堯)會議廳桌上文件撕毀,走廊電腦粉碎。

其後示威者會主席椅前方放上四張黑白照,特首林鄭月娥、前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以及前警務處處長盧偉聰[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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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香港人,我今日終於可以重奪議會!示威者會大堂外掛上“警察暴力濫權可恥 即時釋放被捕人士”和“示威抗議非暴動 誓守法治反送中”標語。

牆壁寫上“是你教我們和平遊行是沒用”[31]、“釋放梁天琦”、“時代革命”字句。

[32]示威者會餐廳內冰箱拿取數十飲品後,留下數百港元,紙留言“我們不是賊人 會問自取”[33][注 1]。

會入口玻璃門完全粉碎,及後早前會立字標誌示威者拆除或粉碎,於是會有示威者大量雞蛋擲向立字標誌,會議廳前廳牆上噴上“真普選”、“屈服”、“港共”、“狗官”、“官逼民反”字,有電視機損毀。

職員辦公室文件散地上,影印機、文件架和電腦推跌。

升降機大堂和閉路電視設備破壞。

有示威者鐵籠車撞破會圖書館玻璃,其後有人寫上“保護圖書 不可破壞”告示牌。

圖書館內無缺,但檔案室有部分機密文件散落地下。

而公眾教育區雜物散落一地,而紀念品店其中一個玻璃框弄碎,但有示威者貼上字條提醒大家不要損壞。

保安室內大批職員門卡及電腦硬盤偷走[36]。

會大樓載有閉路電視畫面硬盤示威者帶走。

警方於公佈即場後,示威者撤離會並乘車離開金鐘。

會議廳內示威者開始搬運物資離開,有示威者擴音器大叫“撤退”。

近11時,6名示威者主席台前宣讀《香港人抗爭宣言》,4大訴求外,包括實行普選[41]。

爾後,示威者繼續討論去留。

此時,議事廳有十數人,有4名示威者堅持留守會議廳,11時40分,數十名示威者折返大廳,高呼“走”,並拉走4名示威者。

[42]有《立場新聞》女記者於接近子夜時訪問其中一名15歲女示威者,示威者表示自己透過通訊羣組得悉有四人決意留在會會議廳內,故決定重返會議廳內抬走決意留守者,並聲言進退。

問及其時接近清場死線時,會否擔心不能離開會議廳時,該示威者表示場所有人懼怕,但擔心於翌日不能看見此四名決意留守者,其他示威者進退,這是示威者決定[43]
警方於凌晨0時起出動大批軍裝警員及“速龍小隊”清場,於龍和道舉起黑旗後,多次於龍匯道及龍和道施放催淚彈,並接管會綜合大樓,警方進入會綜合大樓前,所有示威者離開會大樓。

示威者退守夏愨道後中環方向離去。

而警方多次警告聚集該處人屬非法集結,要求示威者金鐘方向離開[44]。

凌晨0時55分左右,警方清場,夏愨道示威者,全面離開。

凌晨1時多,警方開始全面搜查會大樓各部分,包括洗手間,未有發現示威者。

但傳媒繼續採訪,其他人不容許進入。

有一名鏡頭貼上“高登音樂台”貼紙男子,無記者證,警員搜身及記錄他資料。

[45]
示威者進入議事廳後,前香港大學學生刊物《學苑》總編輯梁繼平其他示威者下口罩,並呼籲其他示威者留下,強調自己希望所有行動後,沒有地表達訴求[52]。

警方表示調查後,7月3日拘捕12男1女,介乎1436歲,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非法集會、襲警、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及違反《1995年飛航(香港)令》、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罪行,最年14歲。

當中包括有“佔畫家”稱31歲男子潘浩超(前名潘運瑭),他涉強行進入大樓和6月21日圍堵香港警察總部[54],被控1項“襲警”、1項“刑事毀壞”、1項“進入或逗留會議廳範圍”罪及1項“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7月5日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於他涉及6月21日圍堵香港警察總部其他非法罪名,加上過去紀錄,他獲保釋押。

[55]
而警方接獲金紫荊廣場保安報案,指有人7月1日下午1時47分移走廣場上一面國旗,並換上黑色旗幟,以及將區旗位置移動。

警方將案件列作“侮辱國旗”及“侮辱區旗”處理,並交由灣仔警區刑事調查隊接手進[57]。

據《亞洲電台》於7月18日報導,7.1 衝突後有十多名香港示威者到台灣,一名台灣律師協助他們,以及他們接觸台灣陸委會希望尋求庇護。

陸委會指台灣支持香港民主自由及保障人權,會為因為政治因素令安全受威脅香港居民提供必需協助和相關法規妥善處理。

[58]
8月19日,警方青衣拘捕23歲,旺角佔領區有“女村長”稱畢慧芬。

她被控“進入或逗留會議廳範圍”罪名。

於她牽涉其他案件及違反宵禁令。

8月20日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時法官拒絕保釋,押看管。

[59]案件押後10月28日訊。

8月27日,警方“進入或逗留會議廳範圍”、“刑事毀壞”及“串謀刑事毀壞”罪名拘捕3人[60]。

其中一人香港城市大學學生報編輯委員兼記者黃家豪。

8月29日,警方拘捕香港大學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及另一名22歲陳姓女子,兩人涉嫌“串謀刑事毀壞”及“進入或逗留會議廳範圍”。

[61]9月27日,孫曉嵐正式落案起訴“進入或逗留會議廳範圍”罪,9月3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而案中另外4名年齡介乎1929歲被捕男子被控“進入或逗留會議廳範圍”,其中黃家豪警方“刑事毀壞”及“進入或逗留會議廳範圍”起訴,全部人於9月30日東區裁判法院提堂[62]
8月30日,警方拘捕血公民主席兼會議員鄭松泰,前《港》學生會會長孫曉嵐,兩人涉嫌“串謀刑事毀壞”及“進入或逗留會議廳範圍”,其後兩名送往天水圍警署及後轉到大埔警署獲準保釋候查。

[63][64][65][66]
9月30日,警方拘捕41歲前港視藝人王宗堯和26歲社運人士,“本土學社”召集人劉頴匡,兩人涉嫌“串謀刑事毀壞”及“進入或逗留會議廳範圍”。

[67]另外30歲熱血時報記者馬啓聰警方“刑事毀壞”及“進入或逗留會議廳範圍”罪名拘捕。

[68]其中馬啓聰及王宗堯於10月3日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兩人各被控一項“進入或逗留會議廳範圍”罪。

裁判官頒令兩人獲准以2000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並頒下禁足令,不得進入會附近、即龍和道、會道、夏愨道及添華道範圍內。

案件押後12月13日提堂[69]。

同日,東區裁判法院開審,畢慧芬和潘浩超繼續押外,孫曉嵐,黃家豪及其他3名被告獲准以2000元保釋,其間守禁足令,不得進入會附近、即添美道、夏愨道、添華道和龍和道範圍,不得離港守宵禁令。

案件押後12月13日訊。

[70]
10月14日,警方起訴1名男子,被控於7月1日會綜合大樓,違反《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8(3)條所發出的行政指令,即進入會會議廳範圍內時,未有遵守會人員維持秩序而發出的指示。

當日東區裁判法院提堂,23歲報稱地盤工人沈姓被告答辯,主任裁判官錢禮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12月13日,以待再作調查。

被告獲准以2000保釋,其間守10時6時宵禁令、不得離港,遵守禁足令,不得會大樓一帶。

[71]
11月22日,劉頴匡個人臉書中留言稱,警方正式落案起訴他“進入或逗留會議廳範圍”罪,12月13日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72]
11月26日,警方拘捕1名19歲文姓男子,他被控一項“進入或逗留會議廳範圍”罪,12月13日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73]
12月13日,東區裁判法院審,10名被告是20歲學生黃家豪、19歲任職廚師羅姓被告、29歲任職車房工人周姓被告、21歲任職運輸工人何姓被告、畢慧芬(24歲,無業)、孫曉嵐(23歲,無業),以及潘浩超(31歲,無業),23歲報稱盤工人沈姓被告,王宗堯(41歲,藝人)和馬啓聰(30歲,記者)被控1項“進入或逗留會議廳範圍”罪。

另外黃家豪和潘浩超加控2項“刑事毀壞”和1項“非法集結”罪。

10人分3案審理。

控方申請押後2月21日再訊獲批准,以待索取法律意見和作進一步調查,鑑證和口供錄取工作,警方王宗堯和馬啓聰兩人,會翻查閉路電視記錄片段中衣着確認被告身份。

被告投訴控方拖延,指控外,沒有提供任何片段證實指控。

畢慧芬和潘浩超,其餘被告獲準繼續保釋。

而孫曉嵐以及其餘4名被告申請撤銷宵禁令獲法庭批准。

而報稱是兼職電話投注站助理26歲“本土學社”召集人劉頴匡和1名21歲報稱學生文姓被告各被控1項“進入或逗留會議廳範圍”罪遭起訴,案件同日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2020年2月21日訊,以待警方整合調查內容和索取法律意見。

兩被告答辯。

控方保釋,兩人均獲准以2000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得離港,須守禁足令和定期到警署報到。

[74]後來因疫情關係延至4月1日提堂,控方表示索取法律意見,申請押後本案,以待與另外6宗案件合併。

其中3宗案件去年提訊,涉及藝人王宗堯、發起多次遊行劉頴匡人。

另外3宗是提堂傳票案,據悉警方翻查閉路電視,辨認到有3人涉闖入會議廳,但未能聯絡上,故他們發傳票。

控方稱案件合併後,共有15名被告。

案件押後6月10日答辯。

[75]周姓被告其他案件押,控方卻未有他申請提犯令,他因此缺席聆訊,只有代表律師,未能申請保釋。

另外,畢慧芬早前定罪服刑中及潘浩超其他案件繼續押外,其餘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76]
1月9日,香港眾志成員黃莉莉前往台灣觀看2020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時,於香港國際機場警方拘捕。

香港眾志認為拘捕7月1日佔領會事件有關[77][78]。

疫情關係,原於2月21日提堂日期延至4月1日,控方表示本案完成調查及索取了法律意見,控方決定相關案件合併處理,合併申請會6月10日提訊時處理。

裁判官批准押後,畢慧芬及潘浩超期柙外,其餘5名被告獲準繼續保釋。

[79]
6月10日提堂,控方表示29歲任職車房工人周姓被告,是當晚會宴會廳發現一張寫有“林鄭下台”字句紙張,紙上有被告指紋,但翻查閉路電視後,沒有證據顯示被告進入會,以及有關紙張是何時及如何出現會。

控方宣佈撤銷控罪,但反支付堂費,認為有關紙張出現樓內,反映周姓被告是招嫌疑。

裁判官表示,不能接受控方説法,判控方支付堂費。

另外12名被告,包括王宗堯、孫曉嵐、劉頴匡,加控量刑暴動罪。

其中21歲文姓被告沒有應訊,法庭他發出通緝令。

案件押後8月3日下午東區裁判法院訊,被告獲準保釋,等候控方移交文件,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83]
另外,警方起訴香港大學刊物《學苑》前總編輯 – 26歲梁繼平,27歲範俊文和25歲吳志勇。

3人被控“進入或逗留會議廳範圍”罪,吳志勇外,另外2人身海外未有出庭,控方兩人派送傳票,押後8月3日訊。

出席聆訊吳遭加控1項暴動罪,指他上述4案被告參與暴動。

王宗堯庭外批評,律政司其加控暴動罪是意圖抹黑自己和驚嚇市民,令香港變成中國一個普通城市。

他稱所有“有睇新聞”市民香港警察濫捕和濫暴,違法手法無差別地攻擊記者,像其他國家有機制制衡。

他稱會繼續反抗強權,讚揚香港有很多年人。

劉頴匡來聲援歌手阮民安10名聲援者步出時,高喊示威口號。

劉表示,縱觀歷史,社會運動家均會面拘捕和起訴,但是有那麼多手足同行,沒有退縮和放棄資格。

將軍澳北寶琳,聯校包括東華三院呂潤財紀念中學、保良局羅氏基金中學、迦密主恩中學、仁濟醫院靚次伯紀念中學及馬錦明慈善基金馬陳瑞喜紀念中學同學及舊生,於早上6時45分開始寶琳站兩邊組成人鏈,橫跨將軍澳單車館外,叫口號。

答辯,將案件押後12月10日訊,讓控方準備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期間被告獲准以現金及人事各1萬港元保釋外出,但守禁足令。

[85]
12月18日,控方申請所有案件合併,被告羅樂生及沈鏡樂要考慮答辯方向、範俊文需時等待法援外,其餘9名被告擬否認控罪。

案件押後2021年3月26日訊。

[86]
2021年2月10日,民主派人士鄒家成指前年參與佔領會,而警方加控暴動罪,他一度青衣警署扣留調查,其後獲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3月24日報到。

[87]
1月18日,警方拘捕9名男子,他們於2019年7月1日,香港演藝道、分域碼頭街、龍匯道及龍合街一帶,其他知名者參與暴動,被控暴動罪。

其中1名男子涉於同日同地保管或控制一個槌子;加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

1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各人答辯,控方待準備轉介文件區域法院要求押後,並表示各人保釋,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批准各人5000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週到警署報到一次,以及遵守宵禁令。

案件押後3月7日訊。

[88]
9名年齡介乎17歲37歲男子,包括一孖生兄弟,被控暴動罪名,案件於2023年2月2日區域法院訊,其中4人擬認暴動罪,早前表示擬認罪男學生,於3月23日作正式答辯和求情。

控方指,共有逾26時片段及30名警員證人。

法官郭偉健案件排期於2024年1月5日作審前複核,3月11日開審,作25天中文審訊,所有被告均續準保釋。

[89]其後多一人承認暴動罪。

到2023年4月13日,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判刑時指,本案暴動規模大,長達99分鐘,造成威脅性及逼近程度,事件公眾造成滋擾,本案暴動規模及情節中等。

法官指,參與非法集結及暴動年人,雖然懷着改變社會理念和有被告法律程序及學業壓力而確診症,有被告患精神病需照顧患危疾母親。

但以違法方式表達“害人害己”,認為有參與者煽動違法,指片段可見有人被告拉向對峙前線。

判一名青年入教導,另外3人判監26個月,餘下一名30歲男判囚28個月。

[90]
2023年6月13日,辯方爭議案發時25歲男被告於2019年8月13日回鄉探親,經福田口岸回港時公安扣留, “尋釁滋事罪”被捕,扣留 10 月 18 日才獲安排回港。

內地被扣押期間要寫“悔過書”承認參與 7.1 會示威,若他不合作,會“消失”。

有香港警方到內地收押威脅被告稱“你唔認繼續留喺度啦,唔使諗住返到香港喇。

”而被告承認撞玻璃,隨後帶返香港,指警方要求他錄影會面時加插內容,如撞玻璃讓其他示威者進入會。

涉事警員否認辯方指控。

[93]
香港警方佔領七一會大樓處理手法引起各方質疑。

兩名任香港皇家警察高層、現反恐顧問保安專家基斯·佩德(Chris Pedder)和史蒂夫·維克斯(Steve Vickers)警方採用策略大惑不解,認為事[94]。

質疑聲音指出,警方全面撤離會大樓策略只有兩種可能:一是警方部署,沒有盡責守護會樓內公共財產,若是如此,會和市民有權追究警方失職以致損失公帑責任;二是警方另有盤算,沒有守護會大樓行動目標,若是如此,警方須澄清當日行動目標為何,否則洗脱擺佈空城計,以便標籤示威者為“暴徒”[95]。

警務處長盧偉聰否認警方製造“陷阱”,表示警方是因為當時基於會現場地理環境、燈光、人數問題,樓內警力與示威者人數,致警方可使用武力“”問題;部分示威者破壞電箱,樓內部分燈光熄滅,警方擔心示威者完全熄燈造成人踩人,或警方與示威者糾纏時會“有事發生”,安全唯有撤離。

[96][97]。

《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2019年9月持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9月4日宣佈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但未有接納民間另外4項訴求,包括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民間記者會和示威者表明會接受,呼籲各界繼續抗爭。

[1]
凌晨12,柴灣漁灣村區議員徐子見警方柴灣站被捕,300名街坊到現場聲援。

及後轉柴灣警察已婚宿舍外聚集,其間有住客與示威者發生衝突。

有兩名男住户住宅出入口與市民發生口角,長竹枝插門外市民和開消防喉向外射水。

市民利用附近公園水喉住宅射水。

其後警方於凌晨3宿舍外發射催淚彈驅散。

[2]
凌晨1,示威者一度進入將軍澳坑口站內破壞,軍裝警員到場後大部分人士散去。

[3]到凌晨2,一名街坊打扮年人坑口頌明苑多名軍裝警員截停後,突然地該名男子㩒,疑一度失去知覺。

警方拒絕現場急救員其急救,其後急救員懷疑男子頸椎受傷。

救護員到場後,警員陪同他送上救護車。

[4]警員到凌晨兩時半後離開。

8月31日衝突後,示威者發起Telegram頻道SUCK CHANNEL發起「機場交通壓力測試日」[5],大批市民和示威者經陸路及鐵路進入赤鱲角,交通擠塞[6],部分示威者設路障封鎖[7]。

另外機場多個出入口示威者封鎖[8],旅客受影響[9]。

下午傍晚,防暴警察清場[10],有示威者經北大嶼山公路[11]和青馬大橋[12]撤離機場[13]。

撤離機場後示威者抵達東涌,展開另一輪示威行動,包括扯下、踐踏、焚燒東涌游泳池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14];至於建制派會議員周浩鼎東涌辦事處破壞,大門毀,一片[15]。

另外全港地方有示威,全日12個車站受破壞,包括青衣站入閘機破壞、東涌站入閘機和售票機被破壞、多處水浸和控制室受損[16],有雜物拋落路軌,導致機場綫、東涌綫[17]、迪士尼綫[18]全線。

港鐵表示毀車站翌日或未能重啟[19]。

一批防暴警察晚上進入東涌站清場,登上列車截查乘客[20],但並沒有發現後離開[21],期間阻礙記者拍攝。

有警察中環碼頭截查落船市民[11][22],期間帶走多人疑是經水路離開機場示威者。

晚上,沙田區議員李世鴻高呼一句「黑警暴打市民」,即大圍站外外籍警司、田心分區指揮官潘毅德下令拘捕[23],有市民聲援,包圍田心警署[11]。

應東涌綫晚上回復服務,位於東涌的港青基信書院宣佈延開學[24][25]。

2019年9月1日,一批配備長槍防暴警察大堂和出入口截查多名乘客,他們大多沒有戴上口罩和身穿黑衫。

截查人士要求面向牆。

有截查男子手機拍攝警方搜查過程和要求警員出示委任證。

但警員表示不可讓他拍攝到號碼,認為可向部門投訴。

其後搜到鐳射筆,認為是藏有攻擊性武器而警方帶走,引起數十名市民起鬨[26]。

到9月2日凌晨,有聚集市民舉起雨傘防暴警察指罵,其後一名居民到場表示支持警察後多名市民包圍。

居民聲稱打,其後警方拘捕數人。

[27]
專學界發起自9月2日起罷課兩週,要求政府於9月13日晚上8時前回應訴求,否則考慮升級行動。

[28]專學界同時於9月2日下午3時半於香港中文大學百萬大道舉行集會。

集會前夕,中校方安全理由勸喻中大學生會取消集會,但學生會沒有改變計劃。

集會參加者站百萬大道,大會估計有3萬人出席。

[29][30]
同日,中學生罷課籌備平台統計,有超過230間中學有學生罷課。

約中午12時,籌備平台於愛丁堡廣場舉行中學生罷課集會,大會估計有4000人參與,並估計全港有9000人在校內參與罷課。

[31]
民間發起9月2、3日兩日罷工,有21個界業員聯署響應,打算於添馬公園及梳士巴利花園舉行集會。

警方後者,上訴駁回,後添馬公園集會。

[32]大會估計9月2日集會有超過29個界、超過40,000人參加,警方估計峯期有3700人出席。

[33]大會稱會響應專學界9月13日界線,政府若屆時回應訴求,排除行動升級。

集會期間直升機上空出現,有參與人士懷疑灑上螢光染料。

[34]大會代表認為行為目的於恐嚇場人士不要參與第二日集會。

飛行服務隊否認直升機向集會人士灑螢光粉。

[35]晚上,示威者於特首辦外聚集,並刺穿門外水馬和警員照射雷射光。

警員一度施放胡椒噴霧。

示威者其後散去。

[36]
另外,港鐵站有一名20歲教男學生用雨傘阻礙港鐵列車關門,並身體撞向一名警員而被控公眾妨擾和襲警罪,他承認公眾妨擾罪。

到2021年1月20日,經審訊後裁判官屈麗雯裁定襲警和公眾妨擾罪成,被判入勞教中心。

[38]他不服襲警定罪提上訴。

當被告服畢勞教中心後,同年11月15日,高等法院裁定他上訴得,並撤銷定罪。

法官張慧玲指出所有片段沒有出現上訴人衝警員和逃走。

[39]
中午時分,逾10間公立醫院有醫護人員發起集會站,譴責警方使用過份暴力,呼籲警方剋制。

包括將軍澳醫院、聯合醫院、廣華醫院、東區醫院、律敦治醫院、瑪嘉烈醫院、香港兒童醫院、九龍醫院、北區醫院、那打素醫院和威爾斯親王醫院。

[40]其中瑪麗醫院有400名醫護築人鏈連成「瑪麗路」響應,期間高呼「黃藍是政見,黑白是良知」、「醫護市民,一起同行」口號。

[41]
晚上,數百名示威者旺角警署外聚集。

到凌晨零時左右,防暴警察太子及旺角一帶驅散並拘捕了20名男女,當中包括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會長方仲賢,警方指他身上有一個屬於自己銀包,盜竊罪拘捕。

其後浸大學生會編輯委員會上載截圖,證實當時聯絡物主交收,學生會譴責警方濫捕。

方仲賢獲無條件釋放。

[42]
而驅散期間,一名22歲男子站路邊防暴警察高呼「係咪跌咗?」(是否掉了?)後,警員暴力制服和涉嫌「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拘捕。

他頭部受傷,事後頭部有34釐米傷口,需縫5 針,牙鉸鬆脱、左手拇指屈曲。

事隔3年後他入稟區域法院,指當日太子遭警員,政府,入稟狀列明金額。

[43]
事後一名29歲女侍應指汽水罐擲警員背部,及後搜出鐳射筆、手袖物。

案件事發後 3 年才起訴,她早前否認襲警及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受審2022年11月14日裁定罪成,斥被告證供自相矛盾,從被告身處環境,相信她有份參與集結,故以此罪拘捕無可詬病,押11月28日判刑。

被告聞判後一度情緒,嚎哭。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懷有7個月身孕,預產期為2023年1月,望法庭考慮社會服務令或緩刑處理。

控方表示,受法例所限,法庭無權判緩刑。

裁判官施祖堯未有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僅下令索取背景報告。

後法官批評被告案發時向警員投擲汽水罐,「目無法紀,挑動羣眾」,判處被告監禁5個月,被告需獄中分娩。

[45]
而一名27歲保險經紀於2022年中落案起訴一項非法集結罪。

被告認罪,2023年6月20日西九龍裁判法院踏入第二日審訊,惟被告缺席兩日聆訊。

辯方指被告有自殺傾向,情緒,沒有攜帶手機,朋友正代他當值律師聯絡,並指他留院待轉介精神科。

惟除病人手帶外,無其他證明。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關注,被告「粹係咁進出(醫院)」,加上無書面證明,認為屬於「未有歸押」,撤銷被告擔保,簽發拘捕令,「相信被告喺警方拘捕之下,有需要接受治療可以接受治療」,另指如正式入住精神科,可作申請。

[46]
一名案發時22歲酒店散工被控於2019年9月2日葵涌一間餐廳外遭警員截停,後搜出士巴拿及行山杖,被控一項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被告2020年8月經審訊後,原審裁判官林子勤接0納被告擔心儂牆遭白衣人及刀手襲擊時可使用涉案物品抵擋,有説有意傷人下,獲裁定罪名成立。

其後律政司不服裁決,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高等法院2023年6月15日開庭審理。

法官認為原審裁判官出錯,傾向發還案件,但需要時間整理,因而押後頒下判辭。

被告須施加保釋條件。

[47]到2023年7月7日,高院原訟庭法官張慧玲頒判詞指,被告「衞」説法成立,原審作出裁斷是「有悖常情」,下令案件發還原審,考慮是否罪成。

[48]到2023年9月13日,裁判官林子聽取陳詞後,裁定告罪成,即時判處監禁3個月。

法官指,他原接納被告錄影會面中,稱士巴拿、行山杖於衞,惟受制於高院裁決,以及考慮被告作供,故此次不予比重。

官續説,告警誡下有「入罪性陳述」,即他稱擬保護儂牆,考慮袋內裝備,指唯一合理推論是擬爆發衝突時兩物攻擊他人。

[49]
早上7,大埔善邨救恩書院學生到孔教學院大成何郭佩珍中學門外聲援罷課學生期間,警員突然衝向場學生,有3名學生走避不及跌倒受傷,需送院治理。

其中一人救恩書院學生甩掉了兩隻牙。

[50]警方事後稱收到4宗報案指有噪音滋擾而到場,其後發現有人突然逃跑,警員追前期間因「地面濕滑」令警員及學生跌倒,並截查了5人,無人被捕。

不過場學生表示是警員進行追捕引起學生走避。

[51]
下午3時,跨界罷工集會籌備小組第二日於添馬公園舉行罷工集會。

大會稱有40,000人出席。

晚上7時,有示威者雜物堵塞龍和道。

[52]
其後8時半,示威者轉往旺角警署外聚集並投擲雜物。

期間有人懷疑中布袋彈,腿部受傷,但可行走。

有現場急救員稱,當時警方沒有事前警告。

[53]
9時,有示威者轉往黃大仙,並於龍翔道設置路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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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示威者其後登上藍田方向42C線巴士,但該輛巴士警員於九龍灣截停,警員上車搜查,並不容許記者逗留於車廂內,稱要保護受查者私隱。

大批市民圍觀,警方行動。

搜查超過3時,後拘捕30多人。

[52][53][54]
11時,警察於太子站內一名黑衣青年地上制服並拘捕,期間青年嘔吐,送院時昏迷,需要頸部和配戴氧氣罩,懷疑頸椎受創。

[52][53][55]現場人士指有救護人員嘗試施救阻撓。

[54]有義務急救員事後稱當時要求警員解開傷者雙手,減低頸部壓力,警員拒絕。

警員急救員剪開衣物一半。

消防處救護員到場後,警員方解開傷者雙手。

該名人士送往廣華醫院經治理後恢復意識。

[56]警方事後否認當時青年送院時昏迷。

[57]
同一時間,有50名示威者聚集於旺角警署外,一度堵塞太子道西西洋菜南街交界附近道路,期間懷疑有裝有腐蝕性液體玻璃樽拋下。

警方警告後發射多枚布袋彈驅散。

[54]
當日一名22歲樹仁男學生旺角彌敦道775號外警員搜出一支雷射筆,調查後獲釋及發還保釋金。

不過事隔近3年被控「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經審訊後,2023年1月26日裁定罪成。

到判刑當日,(2023年2月9日),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施祖堯指案發期間是2019年社會事件峯期,加上被告管有可掩飾身份物品下,認為使用雷射筆機會。

法官強調被告背景報告感化官前堅持審訊時辯解,可見他沒有任何悔意,4個月量刑起點。

不過辯方所指,本案調查、索取律政司意見時間;被告釋放後拘捕,減刑一個月,判處監禁3個月。

[58]
9月4日下午1時15分,《香港01》獨家報導林鄭月娥召見一眾港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行政會議員成員及全體建制派議員,並於下午四點禮賓府舉行會面,預料有大事公佈。

建制派議員估計林鄭讓步宣佈正式撤回方案,以緩和當前局勢[59]。

下午2時起,多間本地傳媒引述消息指林鄭會宣佈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恆生指數展開飆升升浪,一度升超過1000點,收市急升995點[60]。

據《香港01》報導,林鄭月娥是上週五突然改變立場,當時認為眼見反修例亂局難停止,所以再向北京提出認為可答應示威者一項訴求:正式宣佈撤回修例,希望局勢,北京政府知悉並。

及後林鄭綜觀8月31日起數日情況,認為響應號召罷工人並無預期中多,晚上衝突場面沒有之前,評估反修例民情開始下緩,所以宣佈撤回修例方案,希望反修例示威者釋出橄欖枝,製造契機收拾殘局[63]。

另一方面,林鄭月娥「動議撤回」字眼引起批評。

示威者擔心此乃語言藝術,局勢拖延時間,質疑動議撤回是否要投票表決,如建制派否決,豈不是撤回落空。

建制派會議員謝偉俊指出六一二事件後,李家超通知會主席打算恢復二讀程序,其符合了「撤回」修例議事規則程序,港府多此「動議」撤回,估計所謂「動議」撤回是誤稱,意思是修例法案會恢復二讀,然後李家超在會上正式宣佈撤回[62]。

另外,聞民主派內部認為做法是李家超「白紙黑字」通知會秘書處撤回修例草案,而非恢復二讀時公告,擔心萬一屆時形勢有變,港府偷襲進行表決,民主派如「城門大開」,無力阻撓修例通過[62]。

同日,民主派記者會上表明接受,批評林鄭是讓步[64]、分化社會[65],指出現在撤回是和[66],並繼續堅持政府要回應全數五大訴求[67],認為根源問題警方[68]。

而建制派田北辰認為要全面獨立調查雙方衝突才是解決問題,只是撤回修例並夠[69]。

自3月31日運動爆發政府宣佈撤回,158日;由6月9日大遊行起計是88日,期間超過40場示威活動[70]。

惟運動中「五大訴求」有一項正面回應,且正式,故運動結束。

大埔區議會召開大會期間發生,會上有議員大埔區議會主席黃碧嬌提出信任動議,7月份區議會中,拒絕讓議員討論《逃犯條例》事項。

旁聽席上,反對和支持修例示威者展開罵戰,後會議流會收場。

[71]
當日晚上,天水圍和沙田有市民發起「人鏈行動」要求政府回應「五大訴求」。

「天水圍人鏈」天水圍站C出口行人天橋延伸天華邨,大部分參與者穿着校服中學生為主。

[72]而沙田「人鏈行動」城門河沙燕橋舉行,參與者舉起手機燈及高呼口號。

[73]
晚上8,10多名防暴警察進人港鐵坑口站大堂,引來近300市民聚集和指罵。

到晚上10時,於車站A出入口落閘,市民轉往B出入口外聚集,防暴警察其後到站外驅散並一度出示藍旗,部分持胡椒噴劑指向市民。

到深夜12時半,防暴警察驅散聚集市民,期間一名文曲里路過男街坊多名警員後推跌臉部流血受傷,需送院治理。

他形容自己只是路過,但警員「收皮」回應。

[74]
到6日凌晨12,部分警員到達安寧花園後截查一名女子,引起大批居民和指罵,並且私人地方拒絕警方進入,加上屋苑保安員有介入,防暴警員散去後居民拍掌歡呼。

[75]
凌晨1,一名自稱記者男子,坑口站內因爭論「曱甴論」問題而警方截查,其後6名警員壓地和警方帶走。

[76]他報稱下體受傷,需救護車送院。

[77]
於有傳港鐵於當晚刪除8月31日太子站襲擊事件期間月台閉路電視片段,早上7時,一名身穿黑衣少女於太子站站室外下跪,希望港鐵公開片段。

其後多人到場聲援並港鐵交涉,部分人加入跪地或靜坐,有人叫口號。

港鐵回覆查詢時稱會保留有關片段三年。

[78]
下午5,港鐵因應人羣聚集宣佈會關閉太子站。

人羣離開太子站,但繼續於附近道路聚集。

一名白衣男子被包圍,懷疑毆打,頭破血流,警員其護送進入警署。

有現場人士稱該男子一度持刀。

傍晚時分,繼續有市民到場,並佔太子道西和西洋菜南街部分行車線,堵塞彌敦道南行線,並以雷射光照旺角警署和警署投擲物件。

[78][79]
晚上8時,示威者防線退至敦道,來回行車線堵塞。

有示威者破壞交通燈。

9時,警方布袋彈、胡椒彈、催淚彈驅散旺角警署外示威者。

大批防暴警察繼而敦道向南推進,並施放催淚彈,示威者於西洋菜南街和彌敦道焚燒雜物和設置路障。

10時,示威者破壞旺角站內閘機和售票機。

11時,油麻地站地面玻璃、燈箱和升降機破壞,D出口雜物封閉。

港鐵其後宣佈荃灣線美孚中環服務。

另外,旺角街市附近晚上11時發生傷人事件,一名男子手持菜刀和鐵通衝向示威者,中數人割傷。

示威者追至懷疑涉案單位,硬物撞破木門。

[78][79][80]
當日一名29歲男子涉手持棍棒毀壞旺角站E出口站閘機、電視、售票機等設施,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

案件於2020年4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審訊,辯方透露被告擬認罪,受破壞設施值逾26萬元,但被告破產。

[81]控方有提出賠償令申請,惟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涉案金額,不應裁判法院處理。

到同年5月14日,法官指案情,判處被告監禁8個月。

[82]
《立場新聞》記者於油麻地果欄拍攝期間遭一名男子揮拳擊中,嘴角流血。

該名男子離開。

當時距離數米外警員沒有行動。

[83]記協和《立場新聞》譴責記者襲擊行,並警方未有執法表示和。

[84]
下午1時半起,有執達人員於機場一帶宣讀禁制令並查問於機場附近逗留人士,其後護送多人登上機場巴士離開。

有驅趕人士稱只是到機場接機、送機或等候朋友放工。

[91][92]下午4,人民力量成員錢寶芬揹包掛有「五大訴求」標語,刑事藐視法庭罪名被捕,傳媒追問如何界定示威行為,警方未有回應。

[93]
早上開始,有防暴警察於青嶼幹線收費廣場截查車輛。

警員登上巴士搜查,檢查身份證和物品。

有人因為未能解釋物品用途而帶上警車。

收費廣場外出現車龍。

[94]
另外,下午3時起,有市民於東涌站聚集並叫喊口號,有人破壞閘機。

其後一批防暴警察到場增援,有「守護孩子」成員到場希望調停。

4時半,警員開始驅散示威者,羣眾退至東薈城外。

[93][95]5時半,警方於東薈城樓梯制服和帶走一名少女,期間懷疑遭警棍擊中頭部。

[96]傍晚,警員於富東邨行人天橋截查10人並多人帶上警車。

[97]
晚上,示威活動開始蔓延區。

示威者到沙田、大埔、將軍澳的港鐵站破壞入閘機。

隨後大批防暴警增援並拘捕多人,一名15歲少年大埔墟站7名警員警棍打至頭破血流,導致頭部需縫五針[98]。

防暴警察衝入花園上樓搜索,引發居民[99]。

當晚8時起,有數百人於旺角警署外聚集,雜物築成路障並縱火。

警方其後清場,行動期間傳媒施放胡椒噴劑[100]。

記協和攝記協發聲明指有9名記者及攝影記者噴中,其中兩人直接射向臉部,有警員説「影影影咁鍾意影」(拍拍拍那麼喜歡拍攝)[101],並譴責警方濫用武力及惡意記者[102]。

警方其後稱施放胡椒噴霧製造安全距離,稱記者混入記者羣中[103]。

當日有市民於多個港鐵商場聚集,包括九龍灣德福廣場、沙田連城廣場和杏花邨商場。

有人靜坐,有人圍繞商場巡行,並沿路呼喊口號。

[104]
有市民發起中環遮打花園舉行「香港人權民主祈禱會」,並遮打花園遊行至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促請美國國會通過香港人權民主法案。

[105][106]活動開始時和平,於警方中環站逮捕示威者後迅速惡化暴力和破壞事件。

[107]主辦方稱出席人數約25萬人,超出其預期。

[108]警方當日行動中總計使用18發催淚彈、13發橡膠彈、10發佈袋彈、1發海棉彈。

[109]
全港多間中學學生及校友發起人鏈行動,表達爭取「五大訴求」決心,有大學及超過200中學參與。

活動早上7時開始,到8時左右結束。

香港十八個分區中,離島區外,其餘十七區有中學學生及校友參與此行動,他們參與行動期間叫着口號[110][111][112],但學生叫口號時製造噪音指影響民居,引起零星衝突[113]。

中午,特首林鄭月娥、運輸及房屋局長陳帆以及港鐵主席歐陽伯權聯同多名港鐵管理層陪同到中環站視察損毀情況,但事前並無通知傳媒採訪。

而陳帆人灣仔站見記者其間,有乘客叫「五大訴求,缺一不可」。

[114]
警務處、消防處、醫管局及港鐵公司代表召開聯合記者會,交代8月31日晚太子站衝突事宜。

港鐵公開當晚太子站閉路電視20多張截圖,指當日站內並無死亡報告。

但以涉及乘客私隱為拒絕公開相關片段。

警務處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餘鎧均重申當晚站內並沒有人死亡,稱所有傷者當時接受治療。

[117]其後有媒體發現月台車尾閉路電視鏡頭,有8分鐘時間沒有提供任何畫面,質疑港鐵選擇性公開。

而港鐵回覆指沒有補充。

[118]
同日,警務處為配合「踏浪者」行動,以及「基於暴力程度升級」,決定即日起休班警務人員發放伸縮警棍,讓相關人員休班期間執行警察職務,有關批准會於1個月後檢討。

[119]警方推出10條「反暴力報料熱線」,WhatsApp短訊形式收集來自市民舉報,熱線會接聽任何電話,警方業務服務科指熱線讓市民通過、安全、記名渠道舉報罪行。

[120][121]
晚上9時,九龍和新界多個商場,包括黃大仙中心、將軍澳PopCorn、馬鞍山新港城中心、大埔超級城、以及葵芳會廣場有市民發起合唱《願榮光歸香港》集會。

[122]
而同日晚上香港大球場舉行香港對伊朗世界盃外圍賽。

大批球迷於中場期間大球場外組成人鏈並圍繞一圈,雙方球員進場前及鳴笛一刻合唱歌曲《願榮光歸香港》。

而大球場保安,有記者攜帶口罩及眼罩進入球場職員稱口罩是武器,要求記者作寄存。

[123]
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媒體《中國日報》9月9日於臉書專頁張貼美國九一一襲擊事件圖片,並稱有示威者計劃於9月11日香港進行襲擊,包括於山區放火、殺害移民。

[124][125][126]而當日並無此類事件發生,謠言不攻自破[127]。

會議員毛孟靜召開記者會,公開消防署內部有關8月31日太子襲擊事件通話記錄。

證實警方月台上並無傷者拒絕醫護人員進入車站。

[129]
下午4時45分,來觀塘、九龍塘及將軍澳區10多間學校中學生,九龍塘達路組成人鏈,一村雀橋街休憩處延伸歌和老街公園。

期間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及「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口號,合唱歌曲《願榮光歸香港》。

[131]
到晚上,100名市民粉嶺嘉盛苑舉行一名自殺示威者追思會中合唱《願榮光歸香港》。

[132]而1000名市民沙田城市廣場內合唱此曲,與此同時大埔超級城、鑽石山荷里活廣場、荃灣廣場、九龍灣淘大商場、西環西寶城和油塘大本型有市民合唱[133]。

是日繼續有學生組成人鏈,要求政府回應五大訴求以及抗議警察濫用暴力。

將軍澳北寶琳,聯校包括東華三院呂潤財紀念中學、保良局羅氏基金中學、迦密主恩中學、仁濟醫院靚次伯紀念中學及馬錦明慈善基金馬陳瑞喜紀念中學同學及舊生,於早上6時45分開始寶琳站兩邊組成人鏈,橫跨將軍澳單車館外,叫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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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香港七一衝突

【三元九運係咩】香港2024年八運轉九運邊個行業有運行?

而將軍澳南活動早上7時05分開始,參與活動學生分來仁濟醫院王華湘中學、基督教宣道會宣基中學、博愛醫院八十週年鄧英喜中學、保良局甲子何玉清中學、播道書院、啟思中學、順德聯誼總會鄭裕彤中學以及港澳信義會慕德中學。

人鏈將軍澳單車館開始築起,坑口及將軍澳方向延伸,期間高呼口號。

活動近8時完結,有學生奔跑回校,學,高唱《願榮光歸香港》,有旁陪伴老師籲學生不要跑,以免跌倒。

[134]
有過百名人士中午發起「閃唱國歌」行動,於國際金融中心商場內「閃」形式高唱《義勇軍進行曲》,並展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區旗及宣傳單張,2樓欄杆位置掛出大型國旗。

該批人士其後高唱國歌,並大叫「中國加油」口號。

商場內有中環白領及市民見狀聚集,高唱《願榮光歸香港》反擊,引起衝突。

人羣於下午2時後散去。

[135][136]
下午5時半,逾20間中學舉行「屯結路」活動,區內組成3.5公里人鏈,屯門河龍門居為起點,單車徑連接兆康,表達爭取「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決心。

[137]
多區市民出外慶祝中秋節,同時表達反修例訴求。

逾千人登上太平山和獅子山山頂,造成光影人鏈,其中獅子山上人潮,有人獅頭掛上「實行真雙普選」橫額和舉起「FREE HK」燈牌。

[139]觀塘海濱公園有市民參與「一人一訴求」花燈大會,鐳射燈照向地面、閉路電視和天空。

太子站外有燒衣進行拜祭和擺放白色鮮花行動。

[140]沙田大會堂百步梯和城市廣場有賞燈會活動。

[141]
晚上10,逾百名市民到荔枝角收押所外聚集,聲援被捕人士,人羣到11時後散去。

[142]
磡海韻軒,消息指有警員該處舉行婚宴,有20多名市民酒店外聚集。

其後10多名防暴警員組成防線並舉起藍旗,指集會是違法,要求市民散去。

兩名市民紅樂道警員搜查期間,發現有頭盔、寫有急救字眼反光衣及防毒面具而帶走,一名手持熒光球女子附近指罵警察後警方指其參與非法集會而帶上警車。

[143]
「天水圍親子遊」遊行9月14日下午2時半舉行,由天秀路公園遊行至港鐵天水圍站,但遭警方「保障公眾安全」,而主辦單位其後路線改為廣場遊行至置富嘉湖新路線上訴失敗,宣佈取消。

[144]遊行當日有逾200人參加。

遊行人士於下午3時半,沿行人路遊行,過程和平。

部分人士蒙面,有人揮動美國國旗和播放美國國歌。

[145]
下午近4時,2030名防暴警員天頌苑對開設立防線。

遊行隊伍轉入天瑞路時,防暴警察舉藍旗,警告遊行人士參與非法集結,若不離開會武力驅散。

雙方一度相距50米對峙,大部分示威者決定離開進入T Town商場。

到傍晚,有示威者天華路膠水馬物件設置路障後散去。

而現場行人天橋及鐵頌富站有近百多名街坊,指罵防暴警察和唱《有班警察毅進仔》嘲笑警員。

晚上近8時,大批防暴警察開始走路障,沒有人被捕。

[146][147]
下午2點半,逾300名手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撐警人士」到九龍灣淘大商場聚集,中庭揮動中國國旗並高唱《義勇軍進行曲》,期間不同意見市民指罵和打鬥。

到下午3點15分,持圓盾警員到場,商場內外無拘捕10名青年,當中包括淘大商場落巴士市民和商場內用膳23歲少年。

[148]有居民父親見到兒子警方制服帶走後,到場要求警方解釋和批評警方年人而進行濫捕。

另外有街坊打扮人士警員帶走,引起場市民不滿指罵。

[149]其後商場內發生零星衝突,當中有中年女子發現持有一份保險索賠申請表及數張「樊潔玲醫生」收據,其中一張日期9月16日,當時只是9月14日而質疑是應診證明。

事後港要求港深圳醫院院長即時該名醫生職務。

[150]
晚上近9時,數十名花園居民到管理處,要求交代為何商場拒絕警員進入商場,批評商場職員失職。

[151]而恆隆地產9月15日深夜發出聲明,重申警方事前並無通知淘大商場管理行動,而管理處沒有報警。

[152]
示威現場附近平價售賣頭盔、面罩物品,位於深水埗「國難五金」,下午店主「開業」時有多名警員到場搜查持續1.5時。

現場有40名市民圍觀,多次大叫「香港警察,吞槍自殺」和高唱《願榮光歸香港》。

國難五金負責人李先生表示警員沒有搜到任何可疑物品。

[153]
六名中學生發起中環愛丁堡廣場集結,讓學生發表意見,活動名稱意指中學生有如螢火蟲,匯聚光芒及力量,希望令香港即「荊」重回正軌,並重申民間五大訴求。

發起人呼籲參加者集會期間,到儂牆或連儂人寫下心聲。

[154]
民間人權陣線原本計劃9月15日舉辦遊行,但遭警方。

數萬計示威者無視,週日下午香港港島區銅鑼灣遊行到中環抗議。

眾多市民手持「赤納粹」紅旗參與,有人打出「黑警此謀殺」橫額抗議[156]。

示威者地點設置路障,並一度道路多處放火焚燒雜物,破壞金鐘和灣仔地鐵站,以及破壞途中一些寫上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慶七十週年廣告,投擲汽油彈縱火。

警方施放多枚催淚彈驅散,但示威者催淚彈向警方投回去。

水炮車多次發射水柱和藍色液體,示威者一度汽油彈扔水炮車,令水炮車一度起火。

一名49歲男子送院後一度,後經治療情況。

[157]受遊行活動影響,許多巴士一度改道,[158]多個地鐵站因安全原因關閉,導致交通阻塞。

[159]
一名20歲聽障男學生指港鐵銅鑼灣站外企圖搶去警司胡椒噴霧,裁定襲警罪成。

辯方求情指被告雖成績欠佳,但會努力上進。

不過裁判官鄭紀航指「努力到三科 1 分?其他唔合格?」而被告母親求情信提及孝順行指「呢啲係應該呀?」。

裁判官指被告沒有悔意,判處羈留式刑罰,後判被告入更生中心,並需要即時押。

離庭時被告母親高喊,「媽,生日!媽!」,其母親點頭,於散庭後失聲痛哭。

[160]到2021年9月20日,高等法院張慧玲法官認為上訴人未能完全跟上當時審訊內容,認為控辯雙方及原審裁判官鄭紀航有出錯,屬法律上錯誤,形容「官犯錯,主控犯,全世界犯錯」,指出上訴人沒有得到公平審訊。

後裁定他上訴得,撤銷其定罪及判刑,被告於案情,下令案件重審。

[161]
周曉東平日茶餐廳兼職,遇襲時49歲。

2019年9月15日下午5:00左右,他朋友聚餐後回家路上遇到舉美國國旗和日本國旗示威者遊行。

周曉東質問這些示威者「知不知道國恥?日本侵略中國,香港歷過三年零八個月。

」隨後大喊,「我是中國人,愛中國」。

隨後黑衣示威者圍毆。

隨後周曉東完全失去知覺,示威者們四散離開現場。

媒體指,部分示威者撐開雨傘試圖遮擋打人場景,但是有處攝像拍攝到了周曉東圍毆畫面。

15日22時,香港醫管局回復傳媒查詢表示,示威衝突計有8名傷者,年齡1849歲之間,其中3人情況,包括一名較早前情況傷者,經治療後現轉為;另外有3人情況,2人經治療後出院,沒有傷者死亡。

[162][163][164]
入夜後,衝突香港金鐘,轉移至附近的灣仔和銅鑼灣。

示威者灣仔地鐵站外多處地點放火,消防人員到場灌救。

北角和炮台山附近,一批穿着白衣和藍衣懷疑「福建幫」中年男子高呼「警察加油」,持棍和摺凳穿着黑衣人生爭執,有中年男子人圍毆受傷,有黑衣青年拘捕,而他打鬥白衣男子獲放行,未有即場拘捕。

[165][166]期間有白衣人毆打記者,搶奪記者電話。

[166]其後警員進入「香港第一青年會義工團」會址調查,押走九人。

[166]
晚上11時,香港浸會大學新聞系一名學生記者警方搜出一把「尖刀」(後記者家屬稱其頭餐刀)[167]。

他強調餐刀用來切月餅。

但一名女警指「懷疑」,該記者拘捕。

[168][169]11時半,會議員許智峯於北角調解一宗警員截查事件時,警方涉嫌阻差辦公拘捕。

[170]
到2020年12月18日,陳以晉拒捕罪上訴高等法院,但遭駁回。

高院原訟法庭法官張慧玲指出,所有呈堂片段未能顯示有任何警員警棍毆打上訴人頭部,無證據顯示上訴人如何受傷。

而上訴人作證,他醫務人員的説法不是本案證供,而原審裁判官説法是推測,後指出所有控方證人是可靠,認為上訴人抗拒下,警方使用是合理武力,後全盤否定醫療報告和原審裁判官説法,是中令自己頭破血流。

旁聽人士大叫「手足撐住」。

[175]而他於2020年12月刑滿出獄。

特區政府對暴力行為予以譴責,並稱暴力手段不是解決問題方法。

[166]
到2023年1月,目前身在台灣讀大學陳以晉接獲律政司信件,指受傷警員放取78日全薪病假下,警務處處長有權追討近15萬元。

他形容事件等同「要回家付這筆費用」,表明會付錢。

[176]
晚上,有人城市廣場舉行大合唱。

到晚上11時,一名中年婦女疑舉機拍攝場羣眾引起,其後數名保安護送下離場。

她們步出1樓上落客區時,女子出手施襲市民但,而男友駕車到場後,手持棍恐嚇市民,雙方峙後發生打鬥,兩名被告登車離去。

後警方控告他們於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裁判官香淑嫻認男被告揮棍是保護女友,裁定罪名成立,而女友持利刀主動攻擊途人,裁定她罪名成立,判囚3個月。

[177]
一名29歲程式設計員指於2019年9月15日港鐵屯門站F出口外鐳射筆照射休班警而被捕。

雖然他一度獲警方無條件釋放,並歸還證物,被告丟棄2支涉案鐳射筆。

不過事隔逾一年後,被告2021年3月被捕並遭起訴。

辯方申請終止聆訊,但遭裁判官水佳麗拒絕。

而辯方審訊中曾傳召中大物理系高級講師湯兆昇(湯博士)挑戰控方鐳射筆專家報告,不過主審裁判官施祖堯定性支鐳射筆屬攻擊性武器而裁定罪成。

辯方指事件對被告來説甚,出現自殺傾向及患上症,認為案件不及其他反修例案件。

不過控方不同意此説法,而鐳射筆筆身上有危險字句,加上被告犯案時蒙面,認為有預謀。

法官考慮被告獲無條件釋放後拘捕及起訴而出現心理狀況,扣減刑期監禁4個月。

[178]被告不服定罪上訴,高院原訟庭法官張慧玲2023年7月7日頒判詞指,本案證供顯示,上訴人用鐳射筆一而再照向休班警,原審裁斷並無,駁回申請,維持原判。

[179]
一名22歲聽障男生,被控2019年9月15日港鐵銅鑼灣站C出口外,襲擊前高級警司。

到2020年12月1日,經審訊裁定罪成,被判入更生中心,申請保釋等候上訴駁回。

2021年1月6日,被告高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同年9月20日,他不服定罪及判刑高院上訴,指羅審訊時戴着助聽器,加上法庭提供耳筒,導致「疊聲」,而傳譯員應疫情戴口罩,羅未能看到方口唇,因此未能明白説話內容。

高院原訟庭法官張慧玲指被告有聽障,認為他未能得到公平審訊,裁定上訴得,撤銷定罪及判刑,下令發還重審。

案件2023年1月4日東區裁判法院處理法律爭議,辯方指被告所涉控罪易程序罪行,控方審令頒佈後逾6個月送達控罪書,檢控期限,質疑法庭無權進行審訊,批評控方做法令條文精神變得「蕩然無存」。

控方認為法庭有責任條文字眼作詮釋,不應推斷或創造,指條例並無提及檢控時限適用於審。

裁判官王證瑜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押後案件1月17日法律爭議作裁決,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180]
到2023年1月17日,裁判官王證瑜駁回辯方申請,指被告被捕後6個月內提堂,符合《裁判官條例》下規定,故法庭有司法管轄權處理。

辯方指,被告或會次法律爭議裁決提司法覆核,申請案件押後訊,以待被告索取指示。

裁判官押後案件2月17日訊,視乎被告是否提覆核,決定本案進展。

[181]案件同年5月底進行重審,辯方早前被告招認呈堂,當中涉及「我衝動先會打警察,阿 sir 唔住,畀次機會我」內容。

裁判官鄧少雄指,被告錄取口供時,沒有手語專家場,指他當時肋骨骨裂,不論原因為何,被告應該受傷情況下錄取警誡口供。

他認為無法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公平情況下獲取警誡供詞,裁定剔除其招認。

裁判官同日裁決指,案發時環境,人羣擠湧或令被告失跌警司,令他誤以被告想搶奪其手上胡椒噴劑。

裁判官指,「襲擊」法律觀念理解,被告可能地將「搶奪警司胡椒噴劑」,事出突然、情緒下,説成「打警察」。

他指,當時有片段錄到,一名知名警員其他警員説「我阿 sir 埋故仔」,「本席認為不論該知名警員説以上説話時,只是態度輕率,沒有選擇他使用字詞,還是另情,當時環境,是令人不安」,終裁定罪名成立。

[182]
政策創新統籌辦事處於9月16日成立「話辦公室」,創新及科技局前常任秘書長卓永興擔任總監,協調特首早前提出成立話平台。

[183]
下午2時半,過百名學生浸大校園內遊行要求校方承擔責任,支援被捕學生。

其後學生因校方拒絕譴責警方而,到行政大樓8樓校長室要求校長錢大康會晤並試圖強行打開門鎖,有學生噴漆遮蓋閉路電視。

面對學生質問,浸大新聞系系主任劉志權自己形容為「茄哩啡」。

被捕學生於當晚獲釋。

[169][184][185][186]
午飯時間,有30人於灣仔税務樓內靜坐,重申五大訴求。

[187]
晚上,有人於沙田源邨築成人鏈,一度延伸香港恆生大學,期間懷疑有人向人鏈發射波子。

[188]
社工界及社工系學生於中環愛丁堡廣場舉行集會,表達堅持社工維護人權和社會公義社工價值,援於反修例運動中被捕前線社工。

[189]
醫護界於威爾斯醫院集會,有五百名醫護人員組成人鏈,連接威院座天橋,大部分參加者身穿制服及手持標語,要求政府回應五大訴求。

[190]
九一八紀念日前夕,香港唯一一個國家級抗戰遺址,烏蛟騰抗日紀念碑多處污,噴上「反送中」、「反送中列士」字眼。

[192][193]17日晚間,多個香港市民羣體趕到紀念碑,污跡清洗乾。

[194][195][196]
數百名市民晚上於中環天橋築人鏈,中環碼頭天橋經交易廣場,延伸至德輔道中近恆生銀行總行,他們標語並高唱《願榮光歸香港》。

而港鐵中環站內有多名防暴警員戒備。

[197]
香港眾志黃之鋒、藝人何韻詩人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聽證會上作證,支持港人修訂《逃犯條例》。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邀請全港區議員晚上到政府總部出席話會,但民主派多個政黨表明拒絕出席,而建制派政黨容許區議員決定是否出席,經民聯深水埗區議員吳文廣認只有兩時會面乃充份表達意見,而民主黨南區區議員羅健熙認為,政府漠視社會反修例訴求,認為話無意義。

[200]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藝人何韻詩到美國國會講述香港局勢,黃之鋒形容香港正在危險地邁向「一國一制」,政府並不理會市民持續上街表達訴求,而何韻詩批評,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態度,持續誤判形勢,並同時形容香港變成「警察城市」,促請美國國會通過《香港人權民主法案》。

[201]特區政府發言人個別港人舉動表示,重申外國議會應以任何形式幹預香港行政區內部事務。

[202]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例行記者會上重申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敦促美方及其他有關方面不要插手香港事務及干涉中國內政。

同時警告任何挾洋、反中港圖謀亦註定是勞和失敗。

[203]
港府宣佈,基於公眾安全和當前情況,決定取消10月1日國慶煙花匯演,雨傘運動以來首次,是回歸以來第三次。

[206]
會議員何君堯發起於9月21日進行「香港運動」,邀請香港市民「影響市容垃圾撕掉,洗淨牆壁,同時人心要洗,匡正校內校外學習環境」。

[208]
有人應九一八事變88週年,舉行「勿忘國恥,歌唱祖國」[209]遊行,尖沙咀太子酒店外遊行至天星碼頭。

遊行即開始時,起點有30人聚集。

香港政研會主席鄧德成到場稱因為氣氛取消活動。

活動宣佈取消後有十多人逗留,有人揮舞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呼叫「支持警察」口號。

其後近百名反修例人士跟隨和包圍遊行人士,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和播放反修例歌曲。

遊行人士其後獲安排登上警車離開,引起場人士。

[210]
香港社會動蕩,經濟下行之際,任重慶市長、目前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理事黃奇帆一次主題《時代中國開放新格局、趨勢和中美貿易摩擦》演講中,提到了香港存在意義不能GDP來衡量。

並海外投資和貿易例子證明香港中國大陸重要性,後總結時呼籲不要有「中央現在看香港了,覺得香港不行了,深圳去取代它」想法。

[214]
下午1時,香港科技大學內築起人鏈,參與者高呼「五大訴求,缺一不可」、「Free Hong Kong, Democracy Now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並高唱願榮光歸香港,逾1100人參與。

[215]
下午5時,沙田近30間中學沙田城門河一帶發起「沙燕兒女,衞我家園」人鏈活動。

示威者轉場去城市廣場後,一名身穿白衣青年指拍攝聚集人士「大頭」,雙方發生打鬥。

[216][217]
深水埗站發生打鬥事件,事發有中年男子聲稱另一女子跳閘並捉住她,女子指該男子曾熊抱並非禮她。

中年男子與其他市民發生爭執,大批市民於站內聚集,控制室門外遺下兩個破裂玻璃樽,有帶口罩男子遮擋及腳踢站內入閘機。

隨後男子警察護送後坐警車離去,30名示威者於深水埗警署附近聚集,直至晚上9時離去,指跳閘女子確認有拍卡付費。

[218][219]
特區政府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計劃於9月26日晚在灣仔伊利沙伯體育館舉行社區話,參與名額150人。

[220]
團體「保衞香港運動」50人到醫院管理局舉行集會和遞信,促請醫管局主席梁智仁徹查和解僱違反專業守、發佈仇警言論醫護人員。

[221]
荃灣10間中學發起人鏈活動,下午5時開始集合,6時開始築人鏈,晚上8時結束,但活動期間,懷疑有人南豐中心內向一名男子施襲。

[222]
金融及銀行業發起中環遮打花園舉行集會,早前匯豐銀行解僱一名參與罷工外判員工。

[224]
過百名市民天頌苑羅馬廣場聚集,主辦單位指希望透過活動呼籲眾人投票予聯,其間主辦方投影機播音樂,眾人高唱《願榮光歸香港》、《肥媽有話兒》歌曲。

[225]
過百人古城北京樓門口聚集,後步行鰂魚涌公園後開始慢跑,部分人跑叫口號、唱歌,有人海傍逗留。

其間,獅子山有鐳射光照太古方向,場人士則打開電話照向獅子山作回應。

[225]
數百名市民中環置地廣場聚集,「閃」叫口號及唱反修例歌曲。

參與人士亮起手機燈,叫「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口號,要求政府回應民間訴求。

[226]
9月21日早上9時傍晚18時,會議員何君堯發起18區「香港活動」,香港多區市民響應。

儘管安全考量,活動並沒有計劃儂牆,但有市民自發街頭示威者張貼標語[227][228]。

9月21日,屯門公園衞生關注組成員新界屯門舉行「屯門公園光復」遊行,屯門公園遊行到屯門政府合署,促求修改《遊樂場地規例》,禁止一切公園範圍內涉及任何形式金錢打賞、行乞和捐贈及要求康文署加強執法及檢控違法行為。

不過遊行期間,警方周邊派出多個防暴警員戒備,引起市民。

其後遊行演變警民衝突,警方發射催淚彈清場[227][229]。

下午4時,大會宣佈遊行提早結束,有示威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拆下並燒毀,於鄉事會路外掘磚。

後有示威者進入輕鐵市中心站路軌收集石塊搬出馬路,並破壞鐵站內設施[229]。

警方於當晚拘捕拆下並燒毀國旗一名13歲女童,涉嫌「侮辱國旗」,後於翌日獲準保釋[230]。

11月22日,該女童屯門法院少年庭認罪。

裁判官水佳麗審判時表示,其行侮辱國家和民族尊,行為不能接受,並告誡她要多瞭解中國歷史和國旗意義。

該女童隨後獲準保釋,12月13日判刑[231]。

另一名嫌疑人鄧智樂2020年4月15日認罪,法院判處鄧智樂接受240時社會服務令[232]。

24日,律政司申請刑期覆核,上訴庭改判鄧智樂監禁20日[233]。

2019年中學文試(DSE)明日(10日)放榜,考評局今日(9日)召開記者會公佈今年考試數據。

今屆有47,005名日校考生及7,854名自修生,整體考生人數去年跌4.8%。

考獲「33222」學士學位基本收生要求日校考生有19,676人,佔總日校考生人數42.1%,比例與去年相若,1.5人競爭一個八大資助學位。

考評局秘書長蘇國生表示,今屆有9男3女考獲7科5**,共12名「狀元」 ,當中有6名「狀元」數學延伸部分(M1/M2)考獲5**。

蘇國生相信,考獲20分學生有機會入讀八大資助學位,但他強調選讀課程時要考慮自身興趣。

考評局公佈,今年共有48,305名學校考生及7,854名自修生,考生人數共有56,159人,當中日校考生人數佔84%,共47,005人。

今年共有3.26萬名日校考生於包括中文及英文內共5個科目,考獲五科2級,符合報讀副學位課程,佔日校考生人數71.8%。

核心科目考獲「3322」日校考生共有19,728人,佔42.2%;核心科目連同一個選修科考獲「33222」大學基本入學要求日校考生,共有19,676人,佔42.1%。

核心科目兩個選修科考獲「332233」日校考生,共有16,455人,佔35.2%。

現時八大院校共有1.5萬個首年入學資助學位,扣除2000個留予非聯招學生首年入學資助學位後,「33222」大學基本入學要求計算,即有19,676名日校考生競爭1.3萬個八大資助學位,1.5人爭一個學位。

在〈【2019入九】2019年香港七一衝突 |年度公屋入息和資產限額 |附表2019 |〉中留言功能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