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8日子怎麼樣】黃道吉日 |16日星期二雙子座 |2019年6月18日日歷 |
風水玄學

【2019年6月18日子怎麼樣】黃道吉日 |16日星期二雙子座 |2019年6月18日日歷 |

18日誕生日具有部分是決心、行事、有雄心壯志。

你充滿活力,渴望得到權力,需要接受挑戰。

你能乾、、負責,能昇要職,喜歡法律法規或政府工作。

或者,你商業頭腦和組織能力會引導你進入商界。

18日出生人善辯,挑剔或取悦;成為工作狂,需要學習休息或放鬆一下。

18日出生你會利用自己力量安慰別人,提出建議,或幫助別人解決問題。

但你得學會人,以便善用和濫用權力區別。

你做事有遠見和點子多,不過不能限期內完成工作,叫闆頭你很少親人前表露情緒,伴侶揀擇,戀愛,外表下藏易受傷心,失敗需要長時間復塬。

大多能言善道,口才十分。

是談笑風生,讓週遭人有如沐春風感。

這類型男人是不折不扣主義者,認為天塌下來有人自己頂著,所以人生應是享受,而不是每天擔憂。

感情挫折很少能擊倒這種男人,一開始他會失意一陣子,但過不了多久,是生龍活虎模樣了。

這類人,會生命中許多事去苛求。

很多事是隨緣,因此人一種散漫積極感覺。

於愛情,有時會對方和他人一種無為而治感覺。

這種人會主動追求什麼感情,水到渠成就行了,一起會多作承諾,只要兩個人樂樂。

這種男人骨子裡,有一點點自戀成分,很多事他關心自己,於情人態度是——只要方自理,照顧自己,如此他可以不費心了。

如果你欣賞這種世無爭、和無為而治型男人,星期二情人,非你屬。

特性於熱情大方,活力充沛。

她們幽默感,樂觀積極,和她們一起,可以感受到鬆氣氛。

這樣女人,不會動不動鬧情緒,怨天尤人,什麼人、什麼事看,有意見。

這樣女性,凡事或人事物光明面來成著眼點。

感情處理上,是節奏,獨立會依賴情人。

她們覺得相愛並代表天天要一起。

彼此培養出默契後,她們能信任方,讓方無後顧之憂事自己想做事。

星期二出生女子崇尚和自我空間,喜歡受到束縛,而且擇偶條件上,會開出「寧缺勿濫」原則。

所以外表看似開放大方她們,事實上一點不濫情。

如果找不到喜歡對象,她們寧可獨身。

於愛情存有一種想像她們,有時會高估了,所以現實生活中感到失望。

[29][30]
其後泛民主派會議員鄺俊宇、朱凱廸、譚文豪、林卓廷和楊嶽橋人到金鐘站監察警方行動,部分市民批評警方行為「製造白色恐怖」,要求警方收隊和道歉。

你是一個生命鬥士,會所有事情奮鬥;童年與青少年時期,因為你這種勇士性格,所以招致多紛爭和困擾。

你個性突出,於個人評價和定位,並那麼在意別人你見解和想法。

於自我生命掌握有意志和慾望,説,你認為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生命主人。

你有一種個性美,是標準急性子;如果能夠控制一下脾氣,凡事三思而後行,攀達生命*峯,成為領導者,完成理想事業。

你生日數字和9,受到火星影響,與出生於4月、11月人,彼此有吸引力。

6月18日出生人,總是讓別人無法察覺他們行動,像個「藏鏡人」幕後控制一切。

他們擁有影響力,能跨越時空限制,透過而有力想法,將力量傳送無遠弗屆;因此,他們是對付敵人。

此外,他們擅長理財,是這天出生女性,懂得如何賺錢和投資理財,他們是絕佳資金管理人。

是,多數這天出生女性,早期只是不起眼小角色,後來突破成為超級強人。

這方面來説,他們是鬥士,能克服困境及童年創傷;因此,他們能夠瞭解別人挫折創傷,會是、稱職心理輔導人員。

至於男性,會是組織者或管理人。

這天出生男性會依賴個人魅力天賦去討人喜歡。

他們喜歡高高在上,受家人、朋友、羣眾崇拜,因此會有毛玻發展人,往往能跳脱出過度習性,而發展成堅強、個人。

總之,培養是值得。

這天生人追求羅曼蒂克、理想戀愛。

尋找理想伴侶,他人海中奔波、遊走。

有時,會別人指責花心呢!將來伴侶,今日生雙子座人會顯得任性,做一些實現要求,這是他缺點之一,因此失望時候。

這日生人找到理想伴侶時,能夠停止三心二意,或是方太過苛求,那麼彼此一家可以成為會體貼方,方打算一對佳偶。

但普遍而言,雙子座人有厭倦性格,不管肉體上或精神上,會有背叛方傾向。

雙子座人任性,很多時候會有完全方感覺。

感情方面問題,是站自己、利益立場解釋,這是一種自我防衞,但結果反而是一種忽視自己感覺證據。

相反,於他頭腦,因此只要認真思考錢問題,會有結果。

不管有沒有錢,人。

喜歡盛宴款待家人或朋友,這不是因為個人物慾,只是覺得這麼做開心而已。

今日生人具有雙子座、頭腦以及得意社交手腕,因此不管事什麼職業,會。

教師、律師、政治家,以及宗教家各方面活躍。

看事物看得透徹,具有可見化文章傳達別人知道能力,所以當作家,應該會有成就。

其它領域有:溝通科學方面。

今日生雙子座具有好奇心、敏鋭覺、科學合理性,因此適合科學、醫學方面研究。

從可以將自己意見傳達眾人知道這一方,出版業他而言應該是有魅力職業。

如果商,這日生人適合做總務、人事方面工作。

不管選擇什麼樣工作有創性,所選領域內,走出一條道路會擁有。

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佔領行動,稱「612示威」[15]、「金鐘衝突」[16]以及「612暴動」[17],是2019年6月11日深夜起,香港市民自發集會及佔領街道運動,主要地點金鐘中環,目的於要求香港特區政府撤回修訂逃犯條例。

凌晨時份,有基督徒於香港會外通宵聚集詠唱聖詩。

12日早上8時,大量市民於金鐘添馬公園一帶集會,衝出夏慤道龍和道,阻止香港會恢復草案二讀辯論[1]。

警方於下午3時47分施放催淚彈[18]。

警察8月12日公佈數字,清場期間發射逾240枚催淚彈、3發布袋彈、19發橡膠子彈和30發海綿彈鎮壓[19],逾80人受傷,多名示威者頭部中槍,2人傷勢。

其中一名香港電台外派司機懷疑因催淚彈擊中,頭部受傷[20]。

警察獲得通知書集會範圍,中信大廈附近施放多枚催淚彈,並且包圍示威者,提供撤退路線,釀人踩人事件。

示威行動期間,香港會秘書處宣佈會主席決定取消6月12日會大會(當日早上宣佈延,下午宣佈取消),延後審議條例修訂草案。

6月13日凌晨,示威者散去[6][5]。

衝突完結後,會秘書處後宣佈取消當日13日和翌日14日會大會[21]。

警方示威完結後,開始拘捕行動,多名示威者醫院拘捕。

6月15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佈緩修例,「直至完成溝通解説及聆聽意見止」[4][22]。

2019年6月21日,國際特赦組織表示香港警隊6月12日示威中,使用不必要及過份武力,違反國際人權法[23]。

繼2014年雨傘革命佔領街道後,是次示威者試圖佔領街道方式,使政府正視示威者訴求。

上次928事件施放了87枚催淚彈,今次612事件施放了240枚,20發布袋彈及數發橡膠子彈。

[24]
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是2019年6月9日香港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遊行後,香港行政區政府發聲明表示會撤回逃犯條例修訂[25]。

因此,大量反對條例香港市民決定於修訂條例二讀開始日——6月12日罷工、包圍會及佔領一帶道路,阻止條例審議及通過[26]。

6月11日,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浸會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香港教育大學和香港演藝學院學生會舉行聯合記者招待會。

7位代表成員呼籲於專學界於6月12日罷課,抗議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及讓出時間參與於6月12日舉行示威,阻止草案通過[27]。

警方事前調動5000警力護衞會樓、政府總部及周邊區域,是繼2017年中共中央總書記習平訪港(9,000警力)、2016年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訪港(6,000警力)後第三大規模警力部署。

5000警力包括各總區應變大隊(Regional Response Contingent,每隊逾800餘名警員),並每天有200名戰術小隊(俗稱「速龍小隊」)警員。

[28]
警方6月11日晚上先派港島總區應變大隊及速龍小隊駐防,合共1000人。

[28]
6月11日晚7時8時,市民計劃到金鐘添馬公園聚集唱聖詩。

大批警員港鐵金鐘站搜查市民背囊和身份證,搜查年人一字排開站大堂牆邊,而且檢查完畢後不准他們離開。

有市民不服上前拍攝,雙方因而發生口角。

撰寫判辭法官潘敏琦形容,當日示威者並非只限阻礙警員,而是行政機關總部目標,正面挑戰政府管治,被告作為屬「火上加油」,刑期需要有足夠懲罰和阻嚇力度。

[30]另一方面,海富中心麥當勞內有多名警員搜查市民[31][32]。

當晚市民開始進入金鐘添馬公園觀星及於草地上野餐,直至6月12日早上[37]。

6月12日早上,香港基督教教牧聯署籌委會舉行第三日「72時馬拉松禱告」﹙早場﹚活動[38],並有多名牧師參與。

早上,多輛汽車圍繞金鐘慢駛,製造交通擠塞及阻止會議員進入會審議條例。

早上9時35分,金鐘道東行方向、統一中心外有四輛私家車死火,停馬路中央,橫卧4條行車線上。

金鐘其他多條道路出現交通,令交通癱瘓,無人受傷[39]。

早上10時,一輛城巴嘗試告士打道東行線倒車,車身過長,橫跨4條行線,旁邊無任何車輛,而巴士車頭行車方向相反。

[40]
早上7時55分,添馬公園一帶示威者衝出夏慤道龍和道,展開佔領行動[1]。

後半時間,示威者及警察間爭奪路面控制權,直至8時30分大量示威者佔領告士打道及夏愨道六條行車線[6]。

下午12時15分,示威者進一步佔領金鐘道全線[6]。

早上9,警方開始清場前,公立醫院前線醫護人員收到醫管局總部電郵方式發出的指示,要求急症室醫護人員記錄當天會外集會求醫者身份,並分類:警察、記者、市民或其他。

該件電郵題「Mass gathering outside Legco on 12 Jun 2019」﹙2019年6月12日會外集會﹚。

[41]
下午3時半,警方龍和道及添華道交界舉上紅旗。

15分鐘後,示威者衝破防線,進入會示威區,警方投擲磚頭大量雜物[42],警方發射橡膠子彈及布袋彈,並施放催淚彈。

5分鐘後,示威者不支後退,防暴警察重奪會示威區控制權並持續發射催淚彈[43]。

當時現場多名牧師及傳道人其後舉行記者會,講述所見所聞,指下午3時3時半示威者並沒有衝突警方防線,是示威者遭受催淚彈及警棍攻擊;並指出警方於3時半突然後退,使示威者見有空位前移動時,警方才有理由催淚彈驅散人羣[44],並引發後續衝突。

下午4時20分,警察於龍和道及添華道交界舉起黑旗並施放催淚彈。

期間有警察攻擊倒地示威者及槍指向示威者[45][46]。

示威者撤至大會堂附近[43]。

下午4時38分,警方防線從夏慤道推前會附近。

示威者水樽雜物投向警察,使其後退並施放催淚彈[43]。

下午5時40分,警察於夏慤道施放催淚彈,並倚此海富中心天橋推進遠東金融中心。

示威者退守幹諾道中。

48分,示威者退至統一中心一帶。

54分,警察在夏慤道上前進並障礙物,示威者天橋設置障礙。

6時7分,雙方力寶中心外對峙[43]。

期間,有警察未有警告情況下開槍,橡膠子彈擊中示威者右眼,該名示威者並無作出任何攻擊行為[47]。

該名示威者其後暴動罪被捕,及後右眼僅餘視力2.5%。

後,該示威者表示會要求法庭宣告有關武力違法、違反警察通例第 29 章〈武力及槍械使用〉以及要求案件他人身作出賠償。

[48]香港電台發言人伍曼儀稱該台一名外判司機下車警察催淚彈擊中,一度心臟停頓;接受其他傳媒司機急救後,獲送上救護車載瑪麗醫院,現時情況及[49]。

有警員添美道與夏慤道交界,一度槍口朝向身穿反光衣、準備轉身離去記者,並記者發射催淚彈,催淚彈其左腳旁一米外爆開。

記者見狀轉身,警員拍攝,警員水平高度開槍。

一名外國記者開始警方呼喊「You shoot journalist!(你射記者)」加以阻止,並指「This is STILL Hong Kong, not China, NOT YET(這裏是香港,不是中國,還不是)」。

[50]
警方開始於下午4時會示威區施放催淚彈之際,目擊者指出警方沒有任何警告下,講台發射催淚彈。

同時,警方添美道及龍合街兩邊催淚彈夾擊集會人士。

[51]他們指,當時羣眾由錯愕變成慌,湧向最近逃生出口中信大廈。

於中信大廈玻璃門上鎖,示威者只能透過另玻璃門、以及轉門進入該大廈逃生,但每次只能容納23人通過,數百計示威者滯留門外。

目擊者指,近千人當時湧入中信大廈,但當時只有一道讓示威者逃生,中央轉門大廈內外羣眾相反方向推門而卡死。

當時,於警方門外人羣外圍投放催淚彈,令羣眾集中逼近玻璃門。

免令門外羣眾轉門內,進入該大廈示威者阻止門外市民繼續使用轉門。

[51]逃生無門及催淚彈刺激下,門外市民叫聲和呼救聲不絕。

[52]
此時,警察突然向人羣中央位置發射多枚催淚彈,引起羣眾恐慌。

人可逃下逼吸入催淚煙,進一步衝入大廈。

廈裏示威者則改用鐵馬繼續撞擊另上鎖玻璃門,希望打破玻璃讓外面人進入,但未能。

警察繼續將防線推前,釀成人踩人慘劇。

[51]
部分逃進大廈示威者讓出位置讓後來者進入大廈,前往中信大廈頂層。

目擊者指,他們人人逼一起,覺得呼吸困難。

當時大廈內市民指,事件發生後中信大廈所有樓層、後樓梯逼滿逃難示威者,樓內空氣含氧量下降,裡面市民開始感到呼吸困難、大汗淋漓,皮膚受催淚煙刺激,有人哮喘發作。

羣眾開始有窒息恐慌之際,有示威者尋找出口離開大樓,但發現大門所有出口、後樓梯鎖上。

此時,於每層樓塞人羣無法逃生,羣眾逃走下恐慌情緒迅速蔓延。

[53]
當時,催淚煙湧進大廈飄上頂層,令情況惡化。

大廈頂層催淚煙情況下,位於下面樓層示威者接獲頂層市民呼救,透過位於二樓、連接天橋離開大廈疏散人潮,人羣其後緩地向天橋方向出口離開,惟警方於中信大廈天橋橋下施放催淚彈。

目擊者指出,整個過程30分鐘,沿途看見很多人情緒崩潰。

[52]
到2020年,監警會報告警方陳述,指示威者當時退路暢通無阻,反指民陣搭建講台阻擋了示威者視線。

不過傳真社查證後,發現警方中信大廈出的龍匯道,以及迴處添美道位置設防線,並發放催淚煙兩邊夾擊,人羣只可進入中信大廈內走避。

[54]而任監警會國際專家組成員斯托特認同報告這部分説法。

[55]
而太古廣場內商店和扶手電梯下午6時起關閉,並且有大量示威者暫避。

示威者認為商場職員態度。

[56]
晚間有多下班市民加入行動,佔領區進一步擴大,金鐘(金鐘道、正義道)、中環(幹諾道中、愛丁堡廣場、康樂廣場、德輔道中、畢打街、會街、昃臣道、德忌利士街、環球裏、美利道、遮打道)、灣仔(皇后大道東、軒尼詩道)地成為佔領區[56]。

延伸閱讀…

公元2019年06月18日農曆05月(大)16日星期二雙子座

2019年6月18日日歷,通勝,黃歷,農民曆,黃道吉日

約下午7時,警察施放催淚彈並將金鐘清場,位於幹諾道中200名示威者轉往中環畢打街附近及怡和大廈外天橋上。

警方有消息表示當時未有清場計劃[57][58]。

6月13日子夜,有千餘示威者聚集夏愨道及愛丁堡廣場附近[59]。

凌晨1時,大部份示威者散去,剩餘數十人留在金鐘道、幹諾道中、夏慤道及中環一帶[60]。

愛丁堡廣場天橋上有示威者留守。

凌晨2時左右,天橋及夏愨道上餘數名示威者垃圾[59]。

早上6時,政府總部附近無示威者跡影[6]。

早上8,夏慤道線回復通[61]。

香港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於6月13日警察記者招待會上表示,點算行動中警察施放了逾150枚催淚彈、20發布袋彈、數發橡膠子彈,期間有使用警棍、胡椒噴霧、催淚水劑[12]。

會保安於佔領行動期間進一步加強,繼續封鎖示威區及要求進入會大樓人士接受安檢外,加派保安巡邏[62]。

多名民主派議員金鐘地方守護示威人士,因而胡椒噴霧噴中,包括林卓廷和黃碧雲。

當時教育界議員葉建源嘗試協助林卓廷返回大樓,於是他會停車場出口鐵閘外向保安表明身份及要求進入,然而保安聞言後有理會,他表明有議員受傷,保安拒絕開閘[63]。

早上8時半,於會入口堵塞,工務小組委員會宣佈取消會議[64][65]。

早上10時50分,即會大會會議召開前10分鐘,會秘書處宣佈更改開會時間「後時間」[66][67]。

下午近3時,有傳媒發現載有建制派議員小巴離開中區警署,但未知去向。

《蘋果日報》表示衝突期間,建制派議員獲入住警方安全屋[68]。

衝突爆發後下午6時,會秘書處宣佈會日召開任何會議,意味二讀條例會翌日13號開始審議[21]。

翌日早上,會繼續取消會議。

同日下午,會秘書處宣佈修例二讀會延期舉行[3]。

醫院管理局資料顯示,79人受傷求診,包括56男23女,年齡介乎1566歲。

其中2名男傷者情況,13人,6間醫院接受治療,有64人出院。

有示威者金鐘受傷後,拒絕登上港鐵安排救護車,經義工陪同到九龍公立醫院接受治療[69]
,但有示威者醫院回答警員查問時,説自己來金鐘,拘捕[70]。

6月11日晚,警察涉「串謀公眾妨擾罪」於新界拘捕一名疑為行動有關Telegram羣組管理員男子[71],並逼其小米手機6解鎖[72]。

警方表示拘捕11人[73],涉嫌襲警、非法集會、暴動相關罪行。

當中涉暴動罪4人醫院內被捕,包括一名右眼中槍受傷,拔萃女書院任教通識科教師、香港城市大學和香港浸會大學學生。

警方承認醫院內拘捕示威者[74],有醫護人員發現警方醫院派出便衣警察搜捕接受治療受傷示威者[75],並指警員要求懷疑參與示威而受傷人士送入羈留病房[76]。

警方醫院拘捕示威者做法引起醫學界,多個醫學界組織發表聯合聲明[77],批評警方妨礙醫護人員工作,延誤傷病者求診及治療,破壞醫患之間信任,令受傷病患害怕求診及加重傷勢[78]。

公立醫院醫生表示「傷者不要醫護透露傷勢無關資料,是槍傷説槍傷;是棍打傷説是棍,但不要説是誰打、不要説地區」,還提醒求診人士如遇護士召來警察,必需保持緘默[79]。

6月13日晚,有消息指警方香港大學李國賢堂宿舍進行調查,而宿舍經理接獲警方通知要進行搜證後,尋求會議員協助。

其後鄺俊宇及許智峯到達現場,2名律師及50名同學宿舍大堂下商討。

據香港大學學生會學苑Facebook透露,有4名大學生因示威被捕,其中有2名因遊蕩罪而被捕。

舍監吳兆文指出有2名學生被捕,但晚間並未有警員進入宿舍搜查。

與此同時,法律支援團隊確認警方並無李國賢堂搜查令[80]。

6月18日,警方沒有足夠證據提出檢控,8名以涉嫌遊蕩罪名拘捕示威者撤銷檢控,他們獲無條件釋放[81]。

10月24日,於6月12日警方涉嫌干犯暴動罪拘捕5名示威者全數獲釋放。

[82]
一名21歲,任職會泳池夜間救生員姓冼男子2019年9月13日,控告一項「暴動」罪及兩項「抗拒警務人員」罪,是唯一一名612衝突被控暴動人士。

控罪指被告2019年6月12日於會大樓公眾入口,與其他知名人士參與暴動;並指他抗拒警長34730及警員20338。

[83] 2020年5月4日,被告承認暴動罪,兩項抗拒警務人員罪則不予起訴。

[84] 5月15日,法官指被告罪名,6年監禁作量刑起點,被告認罪而予以扣減刑期1/3。

宣判被告入獄4年。

成為反修例為運動中首宗渉及暴動罪判刑。

警方事件見記者,表示歡迎法庭裁決。

認為判刑能反映暴動程度。

他説去年6月12日有數千名示威者包圍會並進行堵路行為,當中有人磚頭物件衝擊警方,警員「無選擇下」施放催淚煙。

當日示威者「利用警方剋制」,衝擊警方防線,令多名警員受傷。

他指,警方去年9月29日港島區遊行後衝突,暴動罪起訴98人。

暴力表達意見方法,於違法原則下警方表達意見權利,呼籲年人不要作違法行。

[85][86]
一名27歲助理設計師事隔近4年,被控於2019年6月12日,夏愨道附近與身份不明人參與暴動,案件2023年5月1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獲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條件包括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每週到警署報到3次,其間準離港。

[87]
一名25歲擔任閉路電視技工莊姓男士被控1項襲警罪,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6月12日,灣仔軍器廠街駱克道交界襲擊執行職責警務高級督察。

2019年10月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控罪指警員搭着被告膊頭準備調查,被告轉身他揮拳。

[88] 經審訊後,裁判官表示肯定被告動作是是,肯定被告是否聽到警員表露身份,因此裁定罪名成立。

[89]
另外一名23歲報稱電器技工陳姓被告,2019年12月被控一項襲警罪,指控被告追截時推跌一名警長。

[90] 被告經審訊後罪名成立,判監一個月,他獲準保釋等候上訴結果。

[91]
一名33歲庾姓公司董事助理,政府總部外搬動一個鐵馬行車路,控告非法集結罪。

他承認控罪,裁判官判囚14天。

律政司服刑罰過,訴庭申請刑期覆核。

,上訴庭加刑,改判被告監禁7個月。

撰寫判辭法官潘敏琦形容,當日示威者並非只限阻礙警員,而是行政機關總部目標,正面挑戰政府管治,被告作為屬「火上加油」,刑期需要有足夠懲罰和阻嚇力度。

延伸閱讀…

2019年6月18日出生時間看命運

6月18號是什麼節日

[92][93]
另一案件中,有6名人士被控非法集結罪,年齡1928歲,包括:王姓學生、梁姓工程師、羅姓男子、馮姓廚師、何姓酒店職員,及郭姓男子。

控罪指他們於同日金鐘夏愨道他人非法集結,並意圖破壞社會安寧。

王姓學生控1項刑事毀壞罪,指他於6月21日灣仔警察總部外牆上噴「condom」和「con」兩詞,損壞灣仔警察總部外牆;另被控1項藏毒罪,指他8月27日管有2.72克大麻草。

[94][95]到2020年10月27日,其中2名被告承認認罪,並裁定罪名成立,其餘3人認罪。

同案19歲學生2020年上庭前聲稱肚痛而求醫,後缺席聆訊。

[96]該學生到2022年7月13日警方發現西貢乘船赴台灣潛逃而被捕,警方其後透露他2020年4月慫恿到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尋求庇護,但遭到拒絕。

後安排到荃灣一個沒有窗户工廈單位匿藏。

[97]他7月14日帶東區裁判法院出庭時,身型,頭髮及腰,並綁起馬尾,庭上大部分時間望向地下。

[98]王姓學生表示承認控罪,但裁判官劉綺雲因要處理案件其他事宜,下令充公保釋金,案件押後8月31日訊,其間被告押。

[99]2023年1月5日提堂,其中梁姓工程師、何姓酒店職員於2020年10月及王姓學生於2022年7月均承認非法集結罪,另外3人認罪;控方終院早前1宗非法集結案補充陳詞呈交法庭,而其中1名認罪被告有補充陳詞,並希望法庭可排期裁決。

裁判官劉綺雲案件押後2月24日進行結案陳詞,4月14日裁決,期間王愷銘毒品案戒毒所服刑外,其餘被告獲準更改保釋條件,人事擔保轉為現金2萬元擔保。

另外劉綺雲指於有限期,現時取被告報告實際無意思,並指本案各被告面「控罪」,於現階段判刑。

因此拒絕王姓學生律師要求。

馮姓廚師另被控同日夏愨道另處參與非法集結。

[100][101]同案 3 名認罪被告,2023年4月14日裁定非法集結罪成。

觀搪裁判法院裁判官劉綺雲指控方證人可靠,供詞呈堂片段吻合;接納被告稱為保護「王婆婆」而投擲雪糕筒,認為他若相信警員警棍擊中「王婆婆」,當時應會叫喊「打阿婆」含「暴力襲擊」用字,而非叫喊「蝦阿婆」。

裁判官指,現場有人辱罵警員或令情緒升温,旁觀者知道警方施放胡椒噴霧,是合情合理。

裁判官指,3 名被告有搬動鐵馬、衣著示威者、行為具威脅性,故裁定 3 人非法集結罪成。

而同案件另外2人,包括25歲工程師和20歲酒店職員於 2020 年 10 月 27 日認罪, 2 年半判刑,裁判官下令為 2 人索取背景報告,及何索取勞教中心報告,並撤銷他們擔保。

6人押5月3日判刑。

[102]到判刑當日,觀塘裁判法院裁判官劉綺雲指,案發時人身穿黑衣,搬動鐵馬築起路障,人數百多人迅速增至過千人,有被告投擲雪糕筒挑釁警員,認為事件有預謀,並興發生。

裁判官指,本案規模和政府大樓,金鐘核心商業行政區,認為各被告積極參與,助長及挑動其他示威者,令現場情況惡化。

裁判官判刑時指,接納有被告母親患癌而減刑,有考慮認罪、初犯及時間減刑因素。

6名被告判處監禁5個月9個月3星期。

[103]
一名右眼受傷、視力剩餘2.5%拔萃女書院前通識科教師楊子俊,事件發生3年後,被控兩項參與非法集結罪。

他提到事發當日暴動罪被捕,其後「踢保」,到2022年4月14日被捕。

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批准被告10萬元保釋,不得離港,須每星期到警署報到3次。

[104]2022年7月24日,楊子俊臉書中貼文表示,會8月中聆訊,承認「非法集結」罪。

[105]到8月15日,楊子俊承認兩項控罪,不過東區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覺得他射傷眼睛,導致視力剩餘2.5%足以構成減刑因素,後判處監禁9個月。

[106]
6月13日早上,有乘客港鐵觀塘線部分車站適暈倒,需求助鈕;有乘客「錯腳」(踏空),一隻腳卡月台車廂間空隙,使車門運作受阻,列車未能順利開出[107][108]。

早上9,金鐘中信橋有近百示威者聚集,要求手持盾牌防暴警察開路,並舉標語呼叫「撤回」口號。

泛民主派議員調停,表示開會後散去。

而金鐘多處有年人整理物資期間,遭超過50警察查問物資及身份證。

有人議員求助後,會議員譚文豪、梁耀忠、尹兆堅、張超雄到場協助,警方稱要「確保現場是否有通緝犯」,警員撤退。

而添馬公園有自稱便衣警察搜查一名男子及一名女子物品,引起場人士起鬨,要求該疑似警員道歉和證明不是冒警。

其後譚文豪議員要求疑似香港警員出示委任證證明來歷,但其拒絕出示,僅回答「有需要可找其長官」[109]。

早上11時,會議員張超雄通知示威者會議取消,示威者們和平散去[110]。

到下午2時14分,金鐘站重開,金鐘中信橋有200人集會,並鐵欄後戒備十多名警察合唱《Sing Hallelujah to the Lord》﹙唱哈利路亞讚美主﹚,歷時數時。

而當晚有數百名社工及社工學生灣仔警察總部外示威,譴責警方濫用暴力,高呼「阿sir唔開槍」﹙警察不要開槍﹚。

警方派出代表接收信件[111]。

民陣於6月13日下午表示計劃16日發起遊行,目的譴責警察暴力驅散示威者及要求政府撤回修訂逃犯條例[112][113]。

早上8時,香港眾志7名成員美孚站來西鐵線行人通道進行跪地反修例行動。

成員一字排開手持「罷課罷工救港」示威紙牌,高呼「反送中」口號,呼籲市民響應星期一全港罷工罷課罷市「三罷」行動。

現場有港鐵職員維持秩序,見阻塞。

但同時眾志表示他們行動違反港鐵附例,會出傳票檢控。

乘客反應兩面,有人拍手、舉起雙姆指和説「加油呀」給予支持,但有人批評成員應阻塞通道,粗口辱罵[114]。

當晚8時,一羣反修訂《逃犯條例》母親穿上黑衣,響應中環遮打花園發起「香港媽媽反送中集氣大會」集會,大會表示有6000人參加。

警方表示峯時有980人參與。

[115]
同日下午4,有一名35歲名梁凌傑男子穿著黃色雨衣,背上寫上「林鄭殺港,黑警冷血」,金鐘太古廣場外牆工作枱外懸掛「反送中 No Extradition To China」、「全面撤回送中,我們不是暴動,釋放學生傷者,林鄭下台,Help Hong Kong」抗議標語[118],抗議林鄭月娥及警方稱示威暴動,並要求撤回條例草案而不是、釋放在警民衝突中被捕人士及特首林鄭月娥引咎辭職,消防員接報後現場打開救生氣墊,接近9時,梁凌傑突然爬出棚架外,消防員嘗試展開救援,梁墮樓,送往律敦治醫院搶救後不治,修例運動中首名死者[119]。

市民太古廣場外獻花悼念死者,當中包括佔中三子之一朱耀明牧師[120]。

有時事分析者指出,這次佔領街道事件雨傘革命處於,這次沒有領袖,而雨傘革命領袖黃之鋒及戴耀廷、魚蛋革命領袖梁天琦身監獄,黃台仰流亡德國[121]。

另一方面,這次警察佈防,警車部滿四處,警方裝備有所提升,例如配備了橡膠彈、布袋鉛彈,與大型噴槍。

這次警察以往多一些人搜身,多驅趕記者[121]。

有法輪功背景媒體觀點認為,這次《逃犯條例》爭是中國共產黨高層「內鬥」「延長賽」。

是現任中共總書記習平首現任領導勢力以前總書記江澤民首江派「反習」勢力鬥爭結果[122]。

傳媒報導了香港警方涉嫌過份或不合理使用武力及挑釁行為照片及影片,並各社交平台(包括Facebook、Instagram、WhatsApp、LIHKG)掀起爭議,其中包括:
事後有多個組織譴責警方濫用武力、阻礙記者,包括大律師公會[145]、人權觀察[146]、國際特赦組織[146]。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表示警方表現剋制,指引使用武力,稱當日使用警棍、布袋彈、胡椒噴霧、催淚彈、橡膠子彈,是殺傷力武器。

[147]
泛民主派會議員促請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來事件真相,並檢討警方武力使用及策略。

但聯會議員葛珮帆,認為警方「公道」。

[148]而4個警察工會(警察隊員佐級協會、警司協會、警務督察協會及海外督察協會)成立獨立調查會,認為現時處理投訴警察機制「行之有效」。

[149]
6月12日,警方出動俗稱「速龍小隊」戰術小隊驅散人羣,並過度使用武力。

不過制服上沒有警員編號,使市民辨認他們身分作出投訴。

泛民主派會議員和人權組織「民權觀察」質疑批評警方是這樣做,以免有人投訴警察濫權和可以逃避法律責任[150]。

保安局長李家超在會質詢時回應稱,速龍制服是行動和戰術需要而設計,並無位置展示警員編號[151]。

不過多間媒體翻看6月9日衝擊會後清場行動,以及6月17日龍和道障礙物相片和影片,發現部分「速龍小隊」工作服胸口有掛上警員編號和設有肩章。

而2016年反釋法遊行和2016年旺角警民衝突,當時速龍小隊制服肩膀上是印有警員編號[152][153]。

6月12日下午5時42分,警方發稿,將本次集會定性為「騷亂」,呼籲市民不要進入金鐘騷亂區[163]。

不過同一晚九時多,警方改稱「暴動」[164],改動原因誤譯[165]。

6月13日警察記者招待會中,盧偉聰形容示威者為「暴徒」[166]稱當日警方表現屬剋制[167]。

當晚7時多,民主派民陣召開記者會,譴責警方濫用暴力並促請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撤回修例。

,無線電視播放特首林鄭月娥專訪,此乃其首次公開回應佔領事件,林鄭一度含淚,表示自己沒有「賣港」,要潘曉穎命案交代[168]。

8時多,林鄭發表電視講話,譴責有人發動「暴動」,認為行為破壞社會安寧[169]。

有消息指政府佔領行動定性為「外國勢力想香港搞顏色革命」[8]。

然而,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表示政府高層並無參與佔領行動定性為「暴動」,無指示警察開槍[170]。

行政官15日記者會上否認「顏色革命」説法[4]。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6月15日記者會上宣佈緩修例。

她修例使香港出現大矛盾感到「十分過」,當今事態發展表示難過及[22],並願以有態度接受批評[4]。

但同時認為警方表現剋制,表示警務人員執法是「理所」,「天公地義」,並贊成定性為「暴動」[171]。

處理2014年雨傘運動警務處前處長曾偉雄稱示威者使用暴力當年佔中,認為警方武力使用方面剋制。

問警方是否需要道歉,他表示「唔希望道歉變成一種風土病,(警方)履行職責係咪應該道歉?相信大家。

」[172]
中午12,多名會民主派議員會見記者,要求政府撤回修訂《逃犯條例》草案,並要求會主席梁君彥取消當日會大會,不要恢復二讀辯論草案。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表示要求撤回修訂訴求,形容香港正在危險邊緣,並要求林鄭即日內撤回修訂,平息[173]。

民陣召集人岑子傑引述警方12日金鐘有任何集會,因此為保障市民安全,12日沒有集會,並呼籲三罷(罷工、罷課、罷市)[174]。

公民黨發表聲明,痛心疾首香港政府港人開槍,嚴厲譴責林鄭月娥不合理、不合比例暴力香港市民;反駁警務處處長的説法,稱6月12日發生事件為「官逼民反義舉」,而非騷亂或暴動[175]。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批評警方濫用武力及誣衊示威者為暴徒。

她呼籲市民在逃犯條例會議進行時,繼續和平地包圍會[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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